股权也可抵押首笔贷款发放
龙湾新闻网讯股权质押登记抵押贷款为我区中小企业融资难开辟新渠道。日前,我区某企业股东林某向工商部门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后成功从龙湾农村合作银行经济开发区支行获得250万贷款后激动地说:“这真是及时雨,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 随着国家经济从紧政策的推行,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为此,去年我省出台《浙江省公司股权出质登记暂行办法》,按照该办法规定企业股东可以将持有的股权用作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可以进行股权出质的企业包括在浙江省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东人数为200人以下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权出质登记的企业应与质权人一起向股权公司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并提交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出质人持股证明、股权质押合同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上文提到的林某是某公司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共出资1155万元,占该公司83.7%的股权,符合股权出质登记的条件。前段时间,因个人经营需要,急需一笔流动资金,然而没有其它相应财产予以抵押,无法获得银行贷款,于是林某想到了股权出质登记。抱着试试的心理,林某到了龙湾工商分局,该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当即帮他联系了龙湾农村合作银行经济开发区支行有关人员,向他们介绍股权出质方面的相应法规规章。双方很快达成协议:林某以在公司拥有的50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36.82%)作为质押出质给银行,向银行贷款250万元。随后双方向龙湾工商部门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据悉,这是自2008年6月份《浙江省公司股权出质登记暂行办法》实施以来,我区办理的首份股权出质手续。(彭尚清诸建锋郑晓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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