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给“快递”加上“安全阀”
龙湾新闻网讯近日,区检察院向三家快递公司发出检察建议,公司及时整改后消除了快递业务中存在安全监管不当因素,促进了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去年6月24日,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王某购买、出售假币罪一案,经查王某在网络上购得大量假币后又出售给了他人,流向山东、安徽、宁夏、河南、黑龙江等地,影响恶劣。该院在审查时发现,王某经手的假币均是通过快递公司进行邮递。其中,王某以假名通过温州市申峰快件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梧田全日通快递服务部、温州市中通速递服务有限公司快递假币87405元。在这个过程中,三家快递公司办理快递服务时,没有严格执行收寄的验视制度,也没有要求寄件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没有认真核查身份登记和寄递物品信息,存在过错。据检察人员分析,近年来,我市民营速递业务迅速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是同时速递公司在业务中存在安全监管不当,往往给犯罪分子钻了空子。针对这种情况,区检察院向上述三家快递公司发出检察建议书。该三家快递公司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迅速作出反应,充分认识事件的严重性,对涉案中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厉处罚,同时成立安全检查小组,对员工加强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再次强调学习国家《有关切实寄递物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着重要求认真执行收寄快递的验视制度,规范快递业务程序,并及时回复整改措施及成效,接受监督。(彭尚清张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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