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企业非法使用童工被处罚
龙湾新闻网讯日前,区法院行政庭受理一起行政非诉审查与执行案件,申请人区人事劳动局调查发现辖区内企业温州某鞋业有限公司存在非法使用童工的事实,依法对用工企业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去年10月,区人事劳动局接到举报,称辖区内一企业存在非法使用童工现象,劳动监察部门立即前往调查。经调查发现,某鞋业有限公司分别于去年8、9月份雇佣吴某、霍某,两人均未满16周岁,从事普工工作,月工资1100元左右。该企业非法招用两名未满16周岁的少年,区人事劳动局遂依据《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浙江省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办法》等规定,对用工企业处以罚款12500元。用工企业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起行政复议,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区人事劳动局遂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行政庭对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和程序进行审查后,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人事劳动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暑期是一些企业非法使用童工的高发时期。一些未成年人乘暑假出来打工以挣些零花钱的现象比较突出,少数用工单位为贪图便宜不顾国家明文禁止规定非法使用童工,法院、劳动监察部门等相关执能部门将加大打击力度,减少非法使用童工现象的发生,以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黄静隆法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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