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朱进龙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温政干〔2009〕33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朱进龙为温州市司法局副局长。
任命李炳权为温州市交通局调研员。
任命王军为温州市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市交通局副局长。
任命陈胜华为温州市房产管理局副调研员,免去其温州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郑黎明兼任温州市统计局副局长。
任命吴高宏为温州市旅游局副局长。
任命赵万磊为浙江温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张静为温州沿海产业带建设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陈向东为雁荡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局局长。
免去娄绍光的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戴吉林的温州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云峰的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局局长职务。
根据市委发〔1999〕41号文件规定,陈向东、赵万磊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1年。
二○○九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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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朱进龙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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