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区工商分局首创局长奖励基金
龙湾新闻网讯近日,区工商分局专门出台《创新和贡献奖励暂行办法》,设立局长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做出创新和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据了解,科局级单位设立局长奖励基金在全市尚属首例。 区工商分局内设企业注册监管股、市场规范管理股、经济检查股、法规股等8个职能科室部门;下设工商信息管理办公室、“12315”举报申诉中心等两个直属机构;派出机构7个,分别为经济检查大队以及6个基层工商所,共有工作人员100多名。为了激励干部职工勇于创新,比奉献,激发队伍活力,该分局推出《创新和贡献奖励暂行办法》,专门设立局长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做出创新和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据了解,局长奖励基金包括创新奖、贡献奖。创新奖是指具有独创性、前瞻性、科学性、应用性,并经分局或上级单位发文认定的工作探索、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在系统内外具有推广应用价值或被上级认可肯定的。贡献奖是指为分局在荣誉、形象、财务收支、监管服务以及在重大工作、重大工程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该局依据创新产生的效益和贡献大小为基本标准,分别颁发相应的奖励金:其中创新性工作探索、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分别被国家总局(或省委、省政府)、省局(或市委、市政府)和市局(或区委、区政府)认定推广的,分别给予10000元至1000元的奖励。对获得全国工商系统或全省团体荣誉、全省工商系统或全市团体荣誉和获得全市工商系统或地方政府(区政府)组织的重要赛事团体荣誉的,分别给予5000元至1000元的奖励。其中获奖单位对起重要作用的个人奖励不低于奖金总额的50%。 该局还专门成立创新与贡献奖认定领导小组,负责对创新与贡献奖励的认定。按照奖励程序规定,奖项由创新与贡献业绩的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创新与贡献业绩申报表》后提交领导小组审核评定。原则上创新与贡献奖当年12月启动年度评审,每年评审1次,但是对有特殊贡献的成果或突发性事件经领导小组即时提议奖励的,可特事特办,及时评审。(彭尚清吴家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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