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中小学素质教育基地借用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教办技[2009]95号)文件精神,我区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瑶溪二小内)将于12月份开课,结合基地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向全区各中小学借用部分学科教师,具体如下: 一、借用对象 龙湾区各中小学在编在职的专任教师。工艺制作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电子电工教师1名。 二、借用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报名时间与地点: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编辑: 龙湾新闻网]
关键词:龙湾区中小学素质教育基地借用教师的公告
404 Not Found
Please report this message and include the following information to us.
Thank you very much!
| URL: | http://xs.66wz.com/lwxww/system/2009/11/18/011001728.shtml |
| Server: | xc1-web |
| Date: | 2026/04/06 08:07:11 |
Powered by Teng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