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公开选调财会工作人员1名
现经市人事部门同意,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温州市环境监察支队财务会计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岗位
温州市环境监察支队财务会计。
二、公开选调的条件
1、具有公务员(含参照)身份,且满3年(2007年1月11 日前录用为公务员);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财会及相关专业,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1日以后出生);
4、政治素质好,热爱财务会计工作,工作表现突出,有较强的财会理论基础知识及一定的工作实践经验,且近三年考核称职以上。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 报名。报名者需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任免机关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
1、报名时间:2010年1月11日—1月12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2:30-5:00时;
2、报名地点:市区学院中路299号三楼302室(温州市环保局人事教育处),咨询电话:0577-88365912;
3、报名办法:报名者持原单位同意报名书面证明、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彩色正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并填写《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温州人才网下载),接受资格初审。
4、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3人不开考,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二) 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分数评定法。
1、笔试:侧重于财会知识,笔试成绩按50 %的比例计入总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3名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面试侧重于应试者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按50%的比例计入总分。
(三)体检、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1名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四)选调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由温州市环保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选调人员,经公示七天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2010年1月5日
点击下载:温州市环境保护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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