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乘客妻子”死亡还被公诉提醒副驾驶座系上安全带
龙湾新闻网讯我区一夫妻驾车在高速上发生事故,副驾驶座上的妻子抢救无效死亡,丈夫毫发无伤。日前,这位丈夫因交通肇事罪被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而死亡的妻子作为特殊的“乘客”却因没有系安全带也要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去年5月30日,金某驾驶一小型越野客车途经甬台温高速公路台州方向265km+400m处,车辆碰撞道路中央护栏后,向右侧翻于路面,造成副座乘员金某的妻子死亡。据了解,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机动车,两车相距要一般保持50米以上,而事故发生时,金某的车子与前方同车道的一辆货车跟车距离过近,间距大约5米,车速大约每小时80公里。当前车踩了一下刹车时,金某急忙踩刹车后车子晃动失控,以致发生事故。经认定,金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而金某妻子由于没有系上安全带,对自身的死亡也要负次要责任。 在此,交警提醒群众,乘坐小轿车坐在副驾驶座,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千万不要忘记系上安全带。(彭远河张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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