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实施电子游艺娱乐场所行政审批的公告
温州市龙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关于在全区实施电子游艺娱乐场所行政审批的公 告
为了进一步繁荣我区文化市场,规范游艺娱乐场所经营秩序,根据省文化厅《关于下达浙江省游艺娱乐场所总量和布局规划的通知》(浙文市〔
一、总体思路
坚持“有序准入、有效管理、可控发展”的原则;继续规范市场,逐步实施审批;提高市场准入标准,合理规划布局,优化结构,实现全行业的总量控制;强化市场监管,把强化行政执法手段与明确市场退出机制相结合,促进行业自律,建立多部门联动的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全行业管理水平,带动我区电子游艺行业发展。
二、数量和规划
三、审批条件
1.本次新增电子游艺娱乐场所营业面积、装机量的最低标准。
⑴配套经营的准入条件:
营业面积在
⑵单体经营的准入条件:
①城区(指永中街道)新设立的游艺娱乐场所,营业面积不少于
②各镇(街道)新设立的游艺娱乐场所,营业面积不少于
2.不得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地点设立电子游艺娱乐场所:
(1)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2)与中小学校直线距离少于
(3)居民住宅区和幼儿园、医院、机关周围;
(4)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5)建筑物地下层;
(6)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3.新设立的电子游艺娱乐场所必须在同一楼层,不得设置包厢、包间。
4.电子游艺娱乐场所中的游戏、游艺应严格实行分区经营,电子游戏区域和电子游戏专营场所应当悬挂未成年人限制进入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专岗加强管理。
5.新设立的电子游艺娱乐场所内主要营业区间和收银台等位置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并将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留存30日备查。
6.游艺娱乐场所使用的游戏设施设备必须是依法生产、进口的产品,并使用由文化部市场司公布的游戏、游艺机市场准入机型机种指导目录中的机型机种,禁止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设施、设备。(查阅网址:WWW.ccm.gov.cn/youxiji)
7.新设立的游艺娱乐场所应严格遵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游艺娱乐场所的边界噪音,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音标准。
四、审批流程及要求:
(一)审批流程:
申请报名―材料审核(组织现场勘察)―确定筹建资格―正式受理―现场勘察场所(公示、听证)―发证
(二)具体要求:
1、受理申请报名:
(1)受理时间:2011年1月5日至
(2)受理地点:龙湾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审批科窗口(联系电话:86968368)。
(3)提交下列材料:
①申请书(载明申请人姓名,拟开设场所的具体地址,房屋性质,经营面积,并须申请人亲笔签名或盖章);
②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属配套项目的提供原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拟开设场所的房产证明复印件、申请人与产权人签订的租赁意向书;
⑤同一申请人只能提交一份申请报告,同一场所只准提交一份申请报告(如出现一址二主的不予受理,并取消该地址申报资格);
2、确定筹建资格、筹建期限:
①获得筹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由本局核发筹建通知书;
②筹建期限从取得筹建资格始至二个月内前必须完成筹建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办资格。
3、正式受理审批:获得筹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凭本局核准的筹建通知书,在规定时限内向本局设立在行政审批中心的审批窗口提交以下材料:
①娱乐场所设立审批表;
②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其没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和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核查函(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
③营业场所(必须为商业用房,如属其他功能,原有产权证明,需到相关单位出具产业调整证明)房产使用权证明、租赁合同;
④经营场所位置示意图和平面结构示意图(一式三份);
⑤企业章程和验资报告(公司形式需提供);
⑥与厂家签订的经营设备订购意向书;
⑦游戏游艺机设备购置清单及发票(包括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数量等);
⑧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批复。
4、审批要求:
①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开展电子游艺娱乐场所的审批工作。
②同一区域内符合条件的申请家数大于指标数的,则邀请区纪检监察、公证等部门的共同监督下,采取公开抽签或摇号等方式进行,其结果当众向社会公示,以保证审批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③在审批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违反本公告的相关规定,群众反映强烈,将提请纪检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监督电话(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监察室:88965138,文化市场处:88967197;区监察局:86966817,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纪检组:86968325)。
以上有关规定未尽事宜,以上级有关文件为准。
五、电子游艺娱乐场所日常监管
1、今后凡对原依法设立的游艺娱乐场所要求变更经营场地,按本《公告》标准和要求执行。
2、游艺娱乐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维护本场所安全经营秩序的第一责任人。游艺娱乐场所应当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营业期间应当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封堵、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应当与从业人员签订文明服务责任书,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和巡查制度。
3、营业期间,从业人员要统一着装,佩带工作标志。
4、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5、游艺娱乐场所一律禁止设置具有押分退分、退币、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不得以现金或者有价证券作为奖品,不得回购奖品。
特此公告。
温州市龙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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