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放心粮油进社区”工程
近日,我市开展了2010年“放心粮油店”申报评审活动,参评单位要在2011年2月30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市粮食局行业发展处。
申报范围:
温州市“放心粮油店”申报范围限于全市粮油店、粮油食品店,不包括超市专柜和农贸市场粮油销售点。
申报条件:
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或分支机构,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其中粮油、粮油食品及粮食复制品营业面积占整个店面积约一半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有必要的经营设施和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未发生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所经营的粮油商品质量、卫生及包装标示均合格。认真把好商品采购关、仓库保管关、柜台上货关,不以次充好,不掺杂使假,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和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无商标和检验合格证)商品,保证消费者购物无风险等等条件。
我市还启动“放心粮油进社区”工程,通过培育放心粮油销售网络,因地制宜组建放心粮油区域配送中心,以优质粮油品牌为核心,以粮油销售网点为载体的放心粮油产业化经营体系,使之成为惠及“城乡居民”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
□夏记
[编辑: 龙湾新闻网]
关键词:我市实施“放心粮油进社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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