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宣传部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人数和报名资格条件
选调岗位
选调
人数
单位
性质
学历
专业
资格条件
备注
区新闻中心
2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本科
及以上
文秘或
法律
本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截止2011年1月1日),近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近年来获得省级及以上新闻工作先进荣誉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区互联网宣传管理
办公室
1
文秘、
法律或
计算机
二、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携带《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并经所在单位同意(盖单位公章),个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书、2009年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获奖证书、2009年以来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或信息刊物上刊登的文字材料原件(或相关证明)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2寸彩色照片3张,到温州市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1405办公室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1年4月11日(星期一)起至2011年4月13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调名额要达到3:1的比例方能开考。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要求,另行研究决定。
(二)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综合文字写作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为满分100分、以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遇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工作适应程度等方面的考察了解。面试成绩为满分100分、以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四)综合评价。按笔试、面试折合分的总成绩按选调计划的2:1的比例确定评价对象。综合评价分10分,具体为:1、考察分5分。由区委宣传部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2、素质分5分。根据应试者的学历、经历、奖励、年度考核、任职情况和综合文字基础(或计算机专业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打分。
(五)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折合分和综合评价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1组织体检,考生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在体检前3天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六)决定选调。根据笔试、面试、综合评价和体检情况,决定拟选调人选,进行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按规定须对拟选调人选报人事部门批准的,待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三、有关说明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报名表可从龙湾新闻网(www.lwnews.net)下载。联系电话:0577—86968106 0577-86968105;传真:0577-86968105;电子邮箱:lwxc9776@163.com。
附: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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