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为了充实法院审判力量,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扰”的原则,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17名(男性11名、女性6名)。
二、报考条件
1.出生日期为197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
2.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3.具有温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1年3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4.没有受过处分,没有不良记录;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疾病。
三、人员性质及管理
审判辅助人员是指非经组织人事部门分配并由国家财政发放工资、福利等待遇而在本院从事工作的人员,包括聘任制书记员、司法警察、驾驶员、档案员、计算机技术人员等。
四、报名程序和方法
1.请应聘人员于2011年4月6日-4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携带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学历证书、户口簿、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鹿城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地址:车站大道温迪东路14号2号楼905室)报名。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鹿城区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五、考试与聘用
1.理论考试:笔试采取书面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一门,满分100分,参考用书《浙江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7 _+ h/ _$ J8 J7 p$ s3 p: g) H: D( N
2.应用能力考试:应用能力考试分为计算机打字正确率、速度测试和手写记录测试,满分100分。
3.面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岗位适应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4.体检: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理论考试×30%+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30%+面试×40%)按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5.政审: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政审参照公务员录用政审标准,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6.聘用: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审判辅助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工资待遇
审判辅助人员工资待遇依照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8996360。
招考相关信息将在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网(http://lucheng.zjcourt.cn:88/)陆续公布。
报名表下载: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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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te: | 2026/05/11 13:1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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