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交通违法行为网上处理平台投用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4月24日透露,4月25日中午12时,交通违法行为互联网自助处理平台将正式投入运行,违法停车、变道、不系安全带等20种不记分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缴款,市民可通过该平台一站搞定。
为方便市民,市交警支队研发了集查询、处理、缴款于一体的“交通违法行为互联网自助处理平台”,该平台处理环节所有操作,包括发送短信验证等均为免费,同时平台提供的多途径缴款功能目前在省内尚属首创。
温州本地车辆如有所示的二十种交通违法行为,可登录温州交警网(http://wzsjj.cn)点击处理平台链接进入。该平台分“快捷处理”和“注册处理”两种处理方式,市民如需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应事先准备好机动车登记证书、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确认自己记录在车辆登记、驾驶证登记系统的手机号是否真实有效,目前平台还只能受理温州本地车、本地核发的驾驶证。“快捷处理”与“注册处理”不同点在于“快捷处理”只能单车一次性处理,“注册处理”可以将多辆车与本人证件进行绑定,多次使用用户名登陆处理,处理起来更加方便。驾驶员在接受处理之后,可以通过链接使用网银缴款,如果没有网银,车主、驾驶人还可以凭处理结果通知书到平台提示的82家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网点柜台以及全市的工行、建行自助机缴款。
交警部门透露,在目前20种不记分交通违法行为自助网上处理的基础上,还将陆续推出其他种类交通违法行为的自助网上处理,最大限度方便市民。同时,交警部门特别提醒广大车主、驾驶员,如需到网上平台接受处理,请严格按平台提示,尽量自己动手或在本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操作,以确保您的个人信息安全。(温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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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种可以通过该平台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
1、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2、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3、未按规定变更车道
4、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5、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
6、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7、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
8、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9、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
10、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
11、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者路段停靠
12、驾驶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时攀扶其他车辆
13、驾驶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时驾驶人身前载人
14、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
15、驾驶摩托车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16、拖拉机驶入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道路
17、拖拉机驶入其它禁止通行道路
18、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19、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指示
20、机动车违反警告标线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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