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黄定恩等任职的通知
温政干〔 2011 〕32号
根据《温州市领导干部绩擢法(试行)》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
聘任黄定恩为温州市交通局副局长,兼任温州市交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聘期7个月)。
聘任卢智旭为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聘期2年6个月)。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人事 干部 任免 通知
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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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黄定恩等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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