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启动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调查登记工作
龙湾新闻网讯8月26日,区民政局召开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调查登记工作会议,标志着我区落实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政策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精神,自2011年8月1日起,对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根据民政部文件精神,我区此次普查登记的对象为1952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符合以上其他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此次普查登记工作由村(居)委会、街道和区民政局共同实施。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持退伍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单寸彩照3张,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登记,由村(居)委会初审、街道复核后,报区民政局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会审认定,并建立档案和数据资料。(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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