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出台考评奖励暂行办法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
龙湾新闻网讯近日,我区出台了《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考评奖励暂行办法》,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龙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扩大信贷总量,拓展融资渠道,创新金融业务。 据了解,该《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一年一考核兑现。考核奖励的对象主要是各驻龙湾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其中,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指标包括信贷规模、信贷投向、金融创新、工作衔接等方面,最高奖励金额60万元。对小额贷款公司主要按照《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年度考核评价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在考核中获得90分以上的奖励1.5万元;在考核中获得90分以上,且当年上缴税收总额(以地税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为准)达到1000万元的,给予奖励3万元;每增加500万元追加奖励1.5万元。 为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专门成立了业绩考评小组。(黄静林何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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