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安排千万元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龙湾新闻网讯日前,区委区政府出台《龙湾区服务业发展奖励办法(试行)》,区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三产发展。 按奖励办法,我区重点扶持发展前景好、具有示范带头作用、对增加地方税收和扩大就业具有明显成效的重点服务业,扶持重大项目建设、企业做大做强、企业争创品牌、剥离工业企业内部服务功能、发展连锁企业、改造提升农贸市场、发展创意设计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和服务外包产业等。 新入驻龙湾服务业有奖励。对现代物流、专业市场、大型购物中心等新建项目,最高额可获100万元奖励。大型购物中心和精品百货店、仓储式会员店,合同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最高获得20万元奖励。世界500强中的服务业企业和国内前10强服务业入驻奖励标准将再上浮50%。 服务业做大做强有奖励。除房地产和金融业外,对实缴年税收首次达到500万元以上或达到规定规模且税收比上年增幅达15%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包括专业市场),可获得10万元以上的奖励。新兴服务业有奖励。此次新出台的奖励政策,进一步凸显对创意设计企业、电子商务和服务外包产业等新兴服务业的扶植力度,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新兴服务业,可获得10万元至100万元的资助。 服务业晋级有奖励。总部设在龙湾的服务业企业获得省级以上的著名商标,最高获得50万元奖励。委托著名饭店集团(全球酒店集团500强、中国饭店业集团10强)进行管理的星级酒店,最高可获得20万元的奖励。(苏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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