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高墙外自由改造的真情关爱
龙湾新闻网讯他们曾失足落马,抑郁沉沦;或迷失方向,自暴自弃……2008年起,我区开始试点社区矫正。三年来,在社区、敬老院、劳动基地、学校……,这个新刑罚执行制度以特有的改造方法和真情关爱,演绎了一个个感化和救赎的真实故事,使矫正对象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向新生。 9月22日,记者走进永中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与社区矫正对象“零距离”接触。 走进永中坦头村一个院子,一排整洁的平房前是一片农田和菜园,如果没有基地的牌子和院内墙上“悔过自新、遵纪守法”几个大字,你会以为这就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农家小院,这里是永中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在永中司法所所长黄建峰的带领下,记者才感受到这个“家”的与众不同。这里的“居民”都是在社区服刑的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包括缓刑、假释、剥权、管制、暂予监外执行等几种情况。除了一进门记者看到的菜园之外,平房区里还设有训诫室、谈话室、会议室等。 “刚开始的时候难度有点大,假释对象倒好,因为他们在监狱呆过,有些适应了,但是一些缓刑对象,可能认识还不到位,经常不配合,慢慢的经过教导、交流,他们也慢慢的接受了。”翻看着一本厚重的“矫正档案”,陈建峰深感欣慰。他说,档案倾尽了永中社区、司法工作者的心血,也记录了每名通过社区矫正获得减刑的社区矫正人员“新生”的过程。 我区矫正工作刚刚启动不久,一名矫正对象从派出所移交到了永中司法所。他叫杨忠平(化名),原是某阀门公司的董事长。2007年,杨忠平在与宁波某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虚假代理进口合同,在没有货物往来的情况下,虚开发票用于抵扣税款,骗取国家税款近5万元,后被拘留逮捕,经法院审理,以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从位高权大的董事长位置,一夜间沦落为一名罪犯,杨忠平怎么也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为使杨忠平的心态尽快得到调整,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交流、家访,还请来专业心理咨询师对他进行心理疏导。慢慢的,杨忠平的心情有了明显好转,渐渐放下了心理包袱,开始与人交往了,并第一次自觉主动地汇报思想。“刚刚宣判我的刑期后,虽然缓刑没有限制人身自由,但人的思想压力非常大,我是办企业的,现在突然要进行劳动、教育,有一种自卑感,没法面对现实,没法面对单位领导和同事,后来他们通过开导、交流,我也慢慢的学会了税务法、劳动法等跟企业相关的法律知识。”杨忠平说,离矫正解除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他也跟人合伙创办了一家制药设备企业,经过2年多的矫正,不仅谨慎地处理在生意过程中的每一件小事,而且言传身教,把矫正期间学来的法律知识教育同行。 永中司法所的司法助理员赵朱密告诉记者,从事社区矫正的司法行政人员不能生硬地说教,要用“拉家常”的方式与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沟通,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为其解决实际困难,才能打消他们的抵触情绪。一次一个女对象因组织卖淫罪来社区改造,改造期间丈夫在外有了女人,每来一次都泪眼婆娑,“她害怕我们会把她不光彩的事情说出来,很是抵触,后来我们将心比心,还教她怎么样维权,慢慢的她也开朗了。” 记者感言:在没有见到对象之前,我曾在脑海中,猜测过他们的样子——凶神恶煞、十恶不赦?是不是封闭自己,不愿提及噩梦般的过去?是不是难以接近,不愿和我们敞开心扉?可是,见到之后,你就会觉得他们就像我们身边再熟悉不过的路人、甚至邻居。其实,他们就是过去曾走过迷途,但现在在法律光芒照耀下,正以积极服法的行动来改造自己,并渴望回归社会,获得新生的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周围的人没有另眼看待,而是热情地伸出援手,解决他们实际的生活困难,并鼓励和帮教他们重新回归社会。 目前,我区有社区矫正对象229人,年龄从18岁至60岁不等,司法局把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安置帮教工作,作为开展综合性“和谐社区”创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平安龙湾、法治龙湾建设工作注入新内容,让我们的社会更加文明、和谐。(叶康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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