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温州市龙湾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及资历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选调岗位、人数及范围
单位名称
岗位
选调人数
选调范围
资格条件
龙湾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财务工作
1名
温州市在编在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97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财会或财政税务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资格证书,从事财务工作满三年且现在职财务工作。
龙湾区委区政府车队
1名
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财会或财政税务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初级会计师及以上资格证书,从事财务工作满两年且现在职财务工作。
三、选调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龙湾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西裙楼三楼B310室)
联系电话:86968998
2、报名办法
报名者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师资格证书、工作证明、户口簿、年度考核结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性质证明,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照3张,并填写《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到报名点报名,接受资格审查。报考人数不足选调计划3倍的,经研究决定是否开考,对取消选调计划有关报考人员可在2天内改报其他单位。
3、考试及计分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4、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遇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加试)。并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在体检3天前确认放弃体检资格的和放弃考察资格的,根据成绩(若成绩同分的按上述要求)依次替补。
5、办理手续
经考察合格后,对拟选调对象公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流动手续。
笔试的时间、地点、成绩、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在温州龙湾人力资源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陆查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龙湾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86968998
附件:温州市龙湾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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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龙湾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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