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南汇街道新居民服务管理协管工作者的公告
为加强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充实专职协管员队伍,提高新居民服务管理水平,南汇街道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新居民服务管理协管工作者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新居民服务管理协管工作者。主要从事南汇辖区内的居住出租房和新居民的排查登记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
2、有志从事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能热心为群众服务;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至40周岁男性,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持有鹿城区户籍的居民,居住南汇辖区者优先;
5、熟悉电脑操作,会讲普通话,有一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有1年以上街道、社区工作经验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退伍军人或中共党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25至40周岁,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
三、待遇
1、聘任依照《劳动法》实行,采取1年1聘制。
2、新居民服务管理协管工作者年薪总收入2.5万元(含医疗保险、社会保险)。聘用人员实行二个月的试用期(待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与本人约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按国家规定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将不予聘用;合同期满,经年度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合同。
四、须携带材料
1、免冠单寸照片三张;
2、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退伍军人、中共党员要携带相应证件及复印件。
五、录用程序
南汇街道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面试,按优秀者来确定人员上报鹿城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由区局进行审核,最终确定统一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后与区局进行签订合同并录用(含试用期)。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1日至2月10日止
2、报名地点:①锦江路锦湖公寓2幢2楼南汇街道绣山办公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办公室(215办公室)
②南汇街道各社区(村)新居民服务管理站
3、咨询电话:55566183
鹿城区南汇街道办事处
2012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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