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科学技术局招聘文秘人员(岗位合同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市科技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秘人员(岗位合同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温州市科技局激光与光电产业集群办公室文秘人员1名 岗位职责: (一)起草各类文字材料; (二)编印工作简报; (三)整理会议记录、纪要; (四)管理文档资料;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三)全日制新闻学、中文、汉语言文学或文秘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四)有较强的公文及新闻写作能力,能熟练应用各类办公软件,掌握文书印发、档案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五)工作勤勉、诚恳,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 有党政机关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录用办法 1、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12年2月29日前填报《温州市科技局岗位合同工招聘报名表》(表格附后自行下载),同时提供近两年5篇代表作(在报刊、杂志等刊物发表的文章或能够证明自己从事文字工作能力的调研文章、工作总结和领导讲话稿等),通过电子邮件报名,进行资格初审。 2、考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先进行笔试,按1:3比例取笔试成绩前3名进行面试;考试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参加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近期彩色2寸免冠彩照2张等材料。将于考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发现与报名内容不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聘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期间出现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合格人员经考察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四、待遇报酬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一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合同。工资报酬按照温人薪〔2007〕5号文件规定标准确定,年终可享受一次性奖金。单位不解决住房。 联系电话:0577一88962065,88962020 电子信箱: wzkjjls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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