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安消防局招聘文职教员
经上级同意,特向社会征召若干名消防文职教员。现将有关征召要求明确如下: 一、征召对象和条件: 征召对象为本地户籍或在温州地区暂住一年以上,年龄在23周岁至30周岁之间,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建筑学专业,符合公民体检、政审等标准,愿意从事消防工作的青年。同等条件下,具有一定教学经验的优先录用。 二、征召数量: 现计划征召5名文职教员,从事消防培训工作。 三、工作性质及待遇: 消防文职教员为企业用工性质,实行劳务派遣形式。试用期间,按当地政府规定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由基本工资和考勤奖两部分组成,不低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从公布之日起至3月13日止,把个人简历(见附件)投入邮箱(270843264@qq.com)。根据报名情况,经筛选后,通知面试(时间另行安排)。 报名地点:温州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温州市鹿城区双屿镇嵇师新街100号0577-88781259 15958735587 五、征召程序及其它: 按发布告示、接受报名筛选、面试预选、体检、体能测试、政审、预定名单、签订劳动合同等手续进行。符合条件人员,必须亲自持本人身份证、暂住证、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点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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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消防支队文职教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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