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张震宇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温政干〔 2012 〕22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张震宇兼任温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任命丁福良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邵为平为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温州市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稽查特派员职务。
任命张天长为温州市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稽查特派员。
任命金群为温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副县长级)。
任命陈国兴为温州市财政局预算编制局局长(副县长级)。
任命孔繁新为中共温州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
任命林登荣为温州市瓯飞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总工程师。
任命周舟为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总工程师。
张天长、金群、陈国兴、孔繁新、林登荣、周舟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1年。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人事干部任免通知
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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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张震宇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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