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审判事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龙湾区人民法院审判事务管理中心9名事业编制速录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事业编制速录员9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高尚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专业为法律(含法学)专业,电脑打字速度达到听打每分钟准确字数50字以上(含50字)。
3、具有龙湾区常住户籍(时间截止于2012年5月2日)。
4、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4年5月2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招聘的方式进行。
1、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8日--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政治处3009室(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飞云江路165号、电话:86555077);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名人员须根据报考设定条件持有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4)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审判事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取得考试资格;
(5)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民法院共同研究决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是否开考。
2、笔试程序
(1)笔试科目为《申论》,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发放根据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2)速录员职位的报考人员必须通过听打测试合格后,才能进入笔试程序。
3、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遇考试成绩同分的,则另行加试),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
4、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5、招聘工作中的其他未尽事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民法院共同研究决定。
附件:1.2012年龙湾区人民法院审判事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2012年龙湾区人民法院审判事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
2012年龙湾区人民法院审判事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招聘单位
职位
名额
招聘条件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审判事务管理中心
速录员
9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含法学)专业毕业;具有龙湾区常住户籍,电脑打字速度达到听打每分钟准确字数50字以上(含50字);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4年5月2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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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龙湾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审判事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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