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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湾区农村新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2年05月08日 12:06:06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湾区农村新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龙湾区农村新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办公室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4日

  龙湾区农村新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温州市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暂行办法的通知》(温委办发〔2011〕178号)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温龙委〔2012〕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新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温龙委发〔2012〕20号)精神,为确保农村新社区规范化建设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今年全区所有农村新社区要100%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创成2个市级农村新社区示范点,6个区级农村新社区示范点。以抓社区规范化建设、创示范社区为目标,以建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为重点,结合“三分三改”和农房集聚建设等工作,全面规范建设农村新社区,打造基层社会管理的基础平台,为建设“三生融合·幸福龙湾”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社区组织设置规范

  1、社区党组织建设。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专职化配备,要求在4月底前完成社区党组织班子人员配备和调整工作。

  2、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全区各农村新社区要在5月底前完成社区管委会、社区议事和监督委员会班子人员配备和调整工作。合理设置农村新社区党组织、管委会、议事监督委员会和社区中心(简称“三会一中心”),配强配齐班子人员。社区党组织书记、管委会主任、服务中心主任实行一肩挑,议事监督委员会主席由社区内思想好、素质优、业务强,威望高的群众担任。

  3、社区群团和社会组织建设。各农村新社区要在6月底前建立社区团组织、妇女组织、工会组织;并成立2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大力培育发展社区志愿者组织,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

  (二)社区职能事务规范

  1、议事决策。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社区议事决策制度,社区每月坚持开展民主议事活动。

  2、社区服务。社区服务机构积极主动为群众提供各项公共服务。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及时落实并向社区居民开展办理区纪委(监察局)、区审管办梳理出的所有集中到社区的“上放下提”服务项目。

  3、纠纷调解。按月开展纠纷排查,调解民间纠纷。

  (三)规章制度建设规范

  制定社区联席会议制度、居民会议制度、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社区居民公约、议事协商制度、考核评议制度、学习工作制度、各项工作职责、居务公开制度、办事承诺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等,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水平,确保社区工作有章可循。

  (四)阵地建设规范

  各街道要对社区现有的基础设施进行整合,全力抓好社区中心建设,社区中心用房不得少于350平方米,规模在2000户以上的社区要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的要求配置。在10月底前完成社区“五大服务中心”即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社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社区文体服务中心、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任务。建设标准参照《龙湾区农村新社区“五大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详见附1),其中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要求在6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五)队伍建设规范

  各农村新社区要按照每400户配备1人的标准配备农村新社区专职工作者,暂住人口较多的应按暂住人口每2000人增配1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需配备率达到80%以上,职数一般为5—9人。

  (六)经费保障规范

  区财政要安排好社区建设启动经费、工作运行经费和人员待遇经费,应足额、及时拨付各社区。各街道要统筹好区域内资源,多方筹集资金,加快社区服务中心建设。

  (七)资产管理规范

  实行“居财街管”的财务体制,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社区议事和监督委员会负责对社区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

  三、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2年4月20日—30日)。各街道根据实际,制订创建方案,明确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并填报《龙湾区农村新社区示范点申报表》(详见附2),于4月30日做好示范社区创建推荐申报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2年4月30日10月30日)。各街道在前期推荐申报的基础上,在6月底前完成农村新社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对照《龙湾区农村新社区“五大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和《龙湾区农村新社区规范化建设评定标准》(详见附3),扎实开展创建工作。以社区“五大服务中心”建设和“七个规范”为要求做好所有社区的规范化建设工作,重点做好“抓达标、创示范”工作,努力创建“一社区一品牌”,注重完善社区自治,强化社区服务功能,丰富社区活动载体为内容,提升社区整体工作水平。

  (三)验收阶段(2012年11月1日—31日)。农村新社区规范化建设考核工作由区委社工办牵头,抽调相关成员单位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验收。各街道根据创建工作进度,做好自查和验收工作。同时,积极做好迎接市级有关部门的考核验收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街道是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各街道应高度重视,要把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区委城乡统筹综合改革1号文件精神、推进社区综合配套改革、夯实社会管理基础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在人员、经费、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街道党工委书记要亲自抓社区建设工作,明确具体分工和职责,确保社区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

  (二)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由区委社工办负责统筹协调,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积极参与、配合工作,提供机制、政策和财力等方面的配套措施,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推动工作开展。“五大服务中心”的创建工作,在区委社工办的综合协调下,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进行建设,具体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由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审管办牵头负责;社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由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牵头负责;社区文体服务中心由区文广新局、区体育局牵头负责;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中心由区卫生局、区人口计生局、区残联牵头负责;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由区民政局牵头负责。

  (三)加大督查,确保成效。农村新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已列入2012年度县(市、区)考绩内容,区委、区政府也将其列入对街道、部门考绩范围,考绩结果作为街道、部门和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区考绩办将从5月份开始根据《龙湾区农村新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详见附4)对各街道贯彻落实区委城乡统筹综合改革1号文件精神,开展农村新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实行“一月一排名”制度。区委社工办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定期组织工作督查。

  (四)严格考核,分类奖励。工作经费与考核结果相挂钩,考核结果分市级示范社区、区级示范社区、达标社区、基本达标社区、不达标社区五档,市级示范社区、区级示范社区、达标社区、基本达标社区的考核经费分别为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不达标社区不拨工作经费。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深入宣传社区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内容,统一干部群众思想,形成社会共识,引导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营造人人了解、全社会支持、各方主动参与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1、《龙湾区农村新社区“五大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试行)》

  2、《龙湾区农村新社区示范点申报表》

  3、《龙湾区农村新社区规范化建设评定标准》

  4、《龙湾区农村新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附1

  龙湾区农村新社区“五大服务中心”

  建设标准(试行)

  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一、硬件设施

  1、标识:××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2、选址: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应设在社区主要场所的一楼,服务大厅面积在80平方米左右。

  3、配套设施:电子触摸屏、显示屏、服务评价器、电脑、电话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档案柜等办公设施,以及桌椅、茶几、饮水机、雨伞、老花镜、签字笔、服务卡、办事须知等便民用品,做到服务设施齐全。

  4、窗口设置:大厅可设民政事务、劳动保障、新居民服务管理、计生卫生、综合信息、党员服务等窗口,各街道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一般设置3—5个窗口。

  二、软件设施

  1、服务人员

  中心实行坐班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2—5名,窗口人员可由街道下派干部、大学生村官或专职社工人员担任。

  2、服务事项

  涵盖区纪委(监察局)、区审管办梳理出来的所有集中到社区的“上放下提”的所有办事事项,并结合当地群众的服务需求,适时增加自选服务事项。凡是群众需要办理的事项全部在社区办,对社区不能办理的事项,一律给予代办或协办,并实行服务承诺公开制,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所办的所有事项要用专用登记本进行逐件登记。

  3、服务平台

  建立较为完备的网络基础材料信息库,依托区行政审批中心统一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电子化运行(各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不再单独建设信息化业务系统)。建立网上虚拟办事大厅,办事群众可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

  4、服务制度

  (1)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2)首问负责制度;

  (3)一次性告知制度;

  (4)AB岗工作制度;

  (5)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6)工作人员守则。

  5、印章管理

  群众办事中涉及的各类印章,采取以“印章加编号”的形式,分授到各个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同时,加强印章管理,建立印章使用审批、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三、大厅布局

  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一站式”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

  1、背景墙:背景墙为深蓝色,背景墙上的标识为红、蓝两只紧握的双手构成的心形图案(红色代表提供服务的一方,蓝色代表接受服务的一方),下面为白字服务标语:“一切为了群众”。

  2、墙上布置内容(服务大厅墙面需张挂):

  (1)各项工作制度;

  (2)工作人员形象公开栏;

  (3)服务流程图;

  (4)办事事项流程图;

  (5)电子显示屏;

  (6)电视机。

  3、厅内布置:服务大厅内要放置电子触摸屏,办事群众填写表格、休息等所需的桌椅,饮水机等。

  四、其他要求

  1、各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要按照上述建设标准,结合社区实际,因地制宜,于2012年6月底前完成规范化创建,完成率要达到100%。

  2、区纪委(监察局)计划于7月初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

  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一、硬件标准

  (一)场所

  1、标识:按照省里的统一标识。

  2、挂牌:××社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内设办公室挂牌:社区综治办、人民调解室、社区警务室。

  社区综治办公室可增挂应急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人民调解室可增挂社区矫正站、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制宣传办公室、××和事佬办公室,社区警务室可增挂禁毒办公室、新居民服务管理站、安全生产管理站、消防工作管理站。

  3、面积:规模2000户以上的社区原则上要有3个独立的房间,总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确保社区综治办、人民调解室、警务室能够独立设置,其中警务室工作用房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建设示范社区的,中心场所总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

  4、布局布置:社区服务中心窗口要有独立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接待窗口,挂“综合治理”的牌子。综治办按照温馨、简洁原则,将综治工作组成人员亮相牌、综治工作职责等上墙。调委会组成人员亮相牌、调委会职责、工作原则和任务、工作纪律及纠纷受理范围、调委会工作纪律、当事人权利和义务、调解流程等按照市司法局统一制定的范本上墙;调解室统一悬挂人民调解徽章和“公平、公正、公开、合情、合理、合法”等标语;调解室内设有调解员、记录员、纠纷当事人等桌牌,摆放规范。警务室对社区民警亮相牌及有关制度职责上墙。

  (二)设施配套

  1、基本设备:“一办二室一窗口”内要确保必要的办公设备,社区综治办要配置能够接入互联网的电脑,确保综治“网格化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正常运转。

  2、专门设备:调解室要配有调解桌,社区要配置巡防设备,有条件的设置监控室。

  二、软件标准

  (一)人员

  社区综治办要配备2—3名专兼职综治干部,其中1名专职综治干部专门负责综治“网格化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社区警务室要有1名民警专人负责;人民调解室要建立若干名调解员的人才库;按上级有关规定配备禁毒社工;社区协警按照新居民每500人增配1名的标准配置。整合社区原所辖各村综治人员,组建“平安和谐服务队”、社区巡防队伍等社区综治组织。建立一支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素质过硬的综治队伍,提升社区安全防范能力。禁毒社工按辖区实有吸毒人数的5%的比例配备到位。

  (二)服务内容

  1、服务项目:组织开展综治“网格化”管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治安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加强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等重点人员的帮教管控;加强对社区闲散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青少年群体的教育、服务、救助和管理;大力推进各类平安创建和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平安建设知晓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平安建设群众参与度;协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反邪教宣传教育、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法律援助、新居民服务管理、安全生产监管、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等平安建设相关工作。

  2、服务要求:推进综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建立社会管理动态“数据库”,按照“以综治工作为主题、以掌握信息为重点、以化解矛盾为目的、以服务群众为宗旨”的工作要求,通过“定格、定人、定责”,依托综治“网格化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着力提高综治管理服务水平。

  加强社区调解机制建设:整合社区所辖各村调解力量,及时有效地化解社区各类矛盾,消除治安安全隐患。要进一步抓好社区调解组织建设,以社区书记或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调委会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经推选吸纳本地有威望、热心人士组成社区人民调委会,承担对民间纠纷等矛盾纠纷的调解职责。

  社区警务工作机制:各社区和公安派出所要按照上级有关社区警务工作规定,积极抓好警务室建设,实行警务公开,整合建立社区巡防队伍,开展治安巡防,抓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治安重点人员教育管控等工作,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文体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一、硬件标准

  (一)场所

  1、标识:“××社区文体服务中心”

  2、挂牌:文体服务中心内挂社区学校、多功能室、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网点或公共电子阅览室、书画室、棋牌室、排练室、青少年活动中心、体育俱乐部等牌子。

  3、选址:文体服务中心应选在居民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社区的中心位置,与社区其他四个中心的建设相结合,有条件的可以将中心建在一幢楼内,方便居民的参与。

  4、面积:文体服务中心室内活动场所面积要求不少于500平方米,其中多功能室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网点或电子阅览室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文体活动室总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

  5、布局:多功能室内一般设党员远程教育、社区学校、人口学校、法制学校、老年大学等多媒体教育培训机构;文体活动室根据实际设置书画室、健身室、乒乓球室、棋牌室、排练室等。为照顾社区内老年人的活动方便,文体活动室要设在大楼的低楼层内。室外文体活动场所一般要建篮球场或(门球场)、健身苑点,有条件的社区还要建有网球场、羽毛球场、游泳池、文体休闲公园、远教广场等文体活动场所,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多的文体活动场所和设施。

  6、其他要求:为丰富社区居民的文体生活,各地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整合社会资源,为社区居民开展文体活动服务。

  (二)设施配套

  1、室内:

  多功能室要配置教育培训、文体娱乐、影视播放等所需的电脑、远教投影仪、音响、桌椅等基本设备、器材。

  图书阅览室(含农家书屋)配置图书不少于1500册,品种不少于1200种(含必备书目),报刊不少于30种,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张),电脑不少于1台,并具备满足出版物陈列、借阅、管理的基本条件。图书、报纸期刊的内容要满足妇女、儿童、青少年、老人等多种人群的需求。

  文体活动室内应配备的器材有:书画用的笔、砚、纸不少于5套,乒乓球桌、球拍、乒乓球不少于2套,各类乐器、棋牌器材不少于4套,室内体育活动器材不少于5套。

  2、室外:

  文体休闲活动广场(社区全民健身广场)面积3000平方米,应建有以下设施:

  (1)一片标准的塑胶(或水泥)灯光篮球场;

  (2)一片标准的塑胶网球场(或门球场);

  (3)一个400平米以上的水泥(或大理石)健身广场;

  (4)一条200米以上的健身路径(宽度不少于1.2米);

  (5)20件以上的健身器材(可安置在绿地中);

  (6)室外乒乓台2张;

  (7)小型儿童娱乐设施(可与社区幼儿园娱乐设施健身相结合);

  (8)一个长10米以上的宣传长廊,包括居委公开栏、宣传栏、黑板报等,定期更换宣传内容。

  可用当地特色体育项目的活动场地来代替上述1—6项的任一场地。

  二、软件标准

  (一)人员队伍

  各社区至少要有1名专职文体管理员。有条件的社区可聘用有文艺专长并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的大中专毕业生担任文化工作指导(辅导)员、助理员。由区、街道两级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社区文化管理员工作报酬,切实保障社区文化管理员相应待遇。积极培育和发展志愿者队伍,动员、鼓励各方面人才特别是有文艺专长的人员成为文化志愿者。至少配有2名文体管理员或活动指导员,组织、指导社区居民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图书阅览室和电子阅览室至少各配1名管理员;以上人员可以根据工作的需要进行兼职使用;建有2支以上业余社区文体骨干队伍,1支有特色的团队,经常性开展活动,在活跃社区文化生活中作用明显。有条件的社区可聘用有文体专长并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的大中专毕业生担任文体工作指导(辅导)员、助理员。培育和发展志愿者队伍,动员、鼓励各方面人才特别是有文体专长的人员成为文体志愿者。

  (二)服务内容

  充分利用服务中心的文体设施,定期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在多功能室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形势任务教育、公民道德、法制、科普、卫生、环保、交通法规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6次;经常组织有社区特色、群众乐于参与的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结合节庆每年组织4次以上文化体育活动;开放室内文体活动场所每周不少于48小时;文体工作情况及开展活动的图片、文字材料都要记录在案,艺术档案健全规范。对落实制度与会议分析,有责任分工,有责任落实等配套措施,照章办事。

  (三)制度建设

  进一步完善健全文体服务中心管理和服务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做到制度上墙,确保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行,主要制度有:

  1、农家书屋管理制度;

  2、农家书屋管理员工作细则;

  3、借阅须知;

  4、远教播放室管理制度;

  5、棋牌室管理制度;

  6、图书室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7、自学园地管理制度;

  8、“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二级中心管理制度;

  9、其他各活动场所的管理办法等。

  

  卫生计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一、硬件设施

  1、场地面积:230平方米以上。

  2、标识:××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中心(按照卫生部门的建设标准设置,配有绿色人口和计划生育标志)

  3、选址:已设街道卫生院、计生服务站所在地的农村新社区原则上不再重复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其进行资源的整合,增加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宣传采集职责。但在社区服务中心建立计卫联络制度。

  4、科室设置:全科诊室、治疗室、处置室、药房(药具发放室)、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室、B超妇检室、健康信息管理室(信息管理办公室、宣传教育健康咨询室\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室)、开展输液还应单独设输液室、残疾康复室。

  二、软件设施

  (一)人员:配备3名以上具有职业资格的卫技人员,必须有1名执业医师、1名执业助理医师(女)、1名护士以上。

  (二)人员聘用方式:由卫生、计生部门以及街道负责。

  (三)服务内容

  1、卫生防病

  (1)按规定要求做好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报告;

  (2)掌握并收集辖区人口出生、死亡等基础资料,协助街道卫生院做好出生和死因监测工作;

  (3)全面收集辖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信息,并在街道卫生院指导下,认真做好健康危险因素的调查及评估,健康指导、健康管理随访等工作;

  (4)35岁以上居民首诊测血压。重点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随访管理。对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定期随访,询问病情,并对用药、饮食等进行健康指导,及时更新健康档案。发现结核病人及时登记报告并督导服药、复查,并记入健康档案,辖区结核病督导管理率达100%;

  (5)协助街道卫生院开展辖区内精神疾病患者的线索调查、登记、报告、定期随访和患者家庭成员护理指导工作;

  (6)协助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水改厕和除四害工作;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相关单位开展卫生检查;

  (7)及时掌握和报告辖区内非法行医的信息;

  (8)完成上级疾病控制中心布置的工作任务。

  2、妇幼保健

  (1)掌握育龄妇女和孕妇健康状况,动员和通知怀孕妇女进行孕产期保健管理;

  (2)协助做好孕产妇的产后访视、母乳喂养指导等工作;

  (3)协助做好育龄已婚妇女健康体检工作;

  (4)配合做好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的政策宣传、药物发放、使用指导工作;

  (5)配合做好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的登记和发放工作;

  (6)配合做好新生儿访视;协助做好儿童系统管理,新生儿、体弱儿筛查、入托儿童的体格检查等工作;

  (7)按时统计上报预防接种适龄儿童人数,协助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8)协助落实麻疹疫苗查漏补种、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等有关工作,按时下发接种通知并做好登记,保证及时预防接种;

  (9)建立流动儿童、孕产妇花名册,总人数符合逻辑;协助做好流动儿童免疫规划、7岁以下流动儿童保健和流动孕产妇保健。

  3、康复服务

  (1)与残联系统共同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建立残疾人档案,定期为社区内需要康复训练的残疾人制定康复训练计划,记录康复训练情况;

  (2)负责社区康复员及残疾人亲属的康复技术培训,普及康复知识;

  (3)做好恢复期病人康复服务;

  (4)做好慢性病康复服务。

  4、健康教育

  (1)针对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慢性病人或其它疾病患者不同阶段或生理状况下的特殊需要,开展相应的健康教育;

  (2)根据社区内常见健康问题制订健康教育规划,遵循系统性、连续性、科学性和实用性;

  (3)开设社区居民健康教育学校,开展社区人群生理和心理健康的宣传教育,并注意季节性疾病预防;

  (4)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橱(柜),定期更换(至少每月一次);

  (5)健康教育资料入户。

  5、计划生育技术指导

  (1)开展辖区内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宣传、咨询服务;

  (2)开展计划生育适宜技术服务;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居民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6、医疗服务

  (1)运用适宜的中西医技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

  (2)提供院前急救和急诊服务;

  (3)开展上门医疗、家庭护理、设立家庭病床等服务;

  (4)对疑难、重危病人或特需病人开展会诊、转诊服务;

  (5)提供口腔、精神卫生和心理咨询服务;

  (6)开展临终关怀服务;

  (7)与家庭签定保健合同,建立个人和家庭健康档案,为个人和家庭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服务;

  (8)开展家访和随访服务;

  (9)开通医疗求助热线电话和开展医疗预约服务。

  7、卫生信息

  (1)掌握辖区内0—6周岁儿童、育龄妇女基础资料,建立60周岁以上辖区内人群的健康档案;

  (2)建立社区人群疾病、死亡、人口统计、儿童健康、妇女保健的资料分析,加强对资料的管理使用;

  (3)做好辖区内社区卫生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与上报工作。

  8、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宣传采集。

  (四)设备

  1、计生设备

  (1)基本设备:B超、电脑、检查床、避孕药具柜等。

  (2)各室要用规范标牌标示,室内桌椅等办公用品整洁摆放有序。

  2、卫生设备

  基本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心电图机、观片灯、体重身高计、血糖仪、出诊箱、治疗推车、急救箱、供氧设备、电冰箱、脉枕、针灸器具、火罐、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药品柜、档案柜、计算机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健康教育影像设备。

  3、残疾康复室设备:8—10件残疾人康复器材、轮椅等。

  (五)制度建设

  1、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2、技术人员培训、管理、考核制度;

  3、预防、保健、康复、医疗、健康教育及计划生育等各项技术服务操作规程;

  4、家庭卫生服务技术规范;

  5、科室工作制度;

  6、服务差错、事故防范制度及投诉调查处理制度;

  7、会诊、转诊制度;

  8、财务、药品、设备管理制度;

  9、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10全面质量管理、监督、考核、评价制度;

  11、社会民主监督与评价制度;

  12、传染病管理制度;

  13、慢性病管理制度;

  14、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管理制度;

  15、收费标准。

  (六)社区卫生服务上墙资料

  1、社区平面示意图;

  2、社区组织机构图;

  3、社区区域概况图;

  4、计划生育基本情况图或表;

  5、妇女、儿童保健基本情况图或表;

  6、慢性病管理、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基本情况图或表;

  7、社区疾病谱或死因谱构成图;

  8、便民措施或服务公约。

  

  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一、硬件建设标准

  (一)场所

  1、标识:主要位置悬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标识。相应增挂:“星光老人之家,居家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标识。

  2、选址要求

  (1)服务对象相对集中,交通便利,供电,给排水,通信等市政条件较好的地方;

  (2)临近医疗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

  (3)环境安静,与高噪声、污染源的防护距离符合有关安全卫生规定;

  在符合选址要求的前提规定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宜在建筑低层部分,相对独立,并有独立出入口。二层以上应设置电梯或无障碍坡道。

  3、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老年人文体活动用房可与文体服务中心结合共用)

  4、场所布局布置要求

  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筑外观应做到色调温馨、简洁大方、自然和谐、统一标识;室内装修应符合无障碍、卫生、环保和温馨的要求,并根据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网络服务和信息化管理的需要,覆设线路,预留接口。

  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房屋建筑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老年人的生活服务、保健康复、娱乐及辅助用房。其中:

  老年人生活服务用房可包括休息室、沐浴间(含理发室)和餐厅(含配餐间);

  老年人保健康复用房可包括医疗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和心理疏导室;

  老年人娱乐用房可包括阅览室(含书画室),网络室和多功能活动室;

  辅助用房(包括办公室、厨房、洗衣房、公共卫生间)和其他用房(含库房等)。

  (二)设施

  1、基本设备:办公桌、椅、电脑、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档案柜、计算机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

  2、专门设备:轮椅、床铺、食堂用具等。

  二、软件

  (一)人员

  1、人数:不少于10人。

  (1)照料管理2人;

  (2)餐饮管理2人;

  (3)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不少于6人。

  2、职称或技能:从事餐饮工作的人员,须持有健康证,具有一定的餐饮技术。护理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掌握一定的护理知识和技巧。

  3、人员采用合同聘用制和义工招募制。

  (二)服务内容

  1、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内容

  (1)健身服务(同文体服务中心共建共享):设健身房、门球场等体育设施,老人根据自身情况或遵医嘱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健身体能锻炼。

  (2)文化服务(同文体服务中心共建共享):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厅在工作日内对入住老人开放,有专人指导并适当组织活动,老年大学自愿报名参加,根据所设课程进行学习(建议有条件的地方单设,没有条件的地方和社区文体服务中心设施合并使用)

  (3)生活服务:为老人打水、备餐、分餐(特殊情况如老人生病,可送餐入室),整理床上用品、桌面、窗台、地面、卫生间,日常为老人清洗衣服(不含内衣),洗涮碗筷,床单每周清洗一次。

  (4)亲情服务:倡导精神赡养,经常与老人沟通,了解老人的喜怒哀乐、脾气秉性、生活习惯,了解老人的内心世界,视老人为亲人,尽最大可能让老人保持心情舒畅,生活愉快、晚年幸福。

  2、居家养老服务内容

  (1)助餐服务:基本内容包括协助进食;集中用餐;上门送(做)餐。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省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服务对象的饮食生活习惯;注意营养,合理配餐,每周有食谱;助餐点应配置符合服务对象的无障碍设施,助餐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餐具做到每餐消毒;送餐上门应及时,要实行有必要的保温、保鲜措施。

  (2)起居服务:协助穿脱衣服和入厕,做到方法得当、服务对象无不适现象,衣物整理放置有序;定时为卧床服务对象翻身,确保无褥疮。

  (3)助浴服务:包括上门助浴和外出助浴;服务必须做到助浴前应进行安全提示,助浴过程应有家属或其他监护人在场;助浴时应根据四季气候情况和服务对象的居住条件,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和浴室内通风。

  (4)个人卫生服务:协助刷牙、洗脸、洗脚、按摩动作适当,服务对象无不适现象,做到服务对象容貌整洁、衣着适度、指(趾)甲整洁、无异味;定期清洗、更换床单和衣物,无脏污;定时打扫室内外卫生,做到清洁、干净。

  (5)代办服务:包括代购物品、代办各种手续、代缴各种费用等,应按照服务对象的要求及时办理,做到当面清点钱物、证件、单据等。

  3、服务要求: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敬业精神以及团队协作精神。

  (三)制度建设

  1、工作职责

  (1)服务热情周到,为社区老年人提供良好活动环境,定期进行活动用品、水电、卫生、安全情况检查;

  (2)认真做好报刊、杂志、书籍、文体娱乐用品及桌椅的整理、保管工作;

  (3)按时开门,不迟到、不早退,确保老年人活动正常开展;

  (4)及时打扫活动室及室内外卫生,确保环境整洁;

  (5)及时阻止活动场所内各种不文明行为;

  (6)禁止在活动室内进行赌博、打架、斗殴,保证活动内容的科学、健康文明,弘扬社会主义正气;

  (7)设立台账,做好相关内容的登记和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2、工作制度

  (1)定期参加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召开的工作会议,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辖区的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2)对辖区内需求老年人调查摸底,并适时为服务对象建档;

  (3)及时受理需求服务老人提出的申请,按照申请程序进行审批,入户服务;

  (4)做好《服务记录本》、《补助资金额度登记卡》填写、管理和《补助资金代金券》的发放、使用工作;

  (5)根据对象需求,及时调整或更新服务项目,创造出具有特色的养老服务工作;

  (6)每周对服务对象进行一次回访;

  (7)协调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的关系,抓好日常工作,根据服务对象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有责任监督核查或调整服务人员;

  (8)对老人服务中心进行全方评估;

  (9)对工作进行总结、考核及奖励。

  3、管理制度: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根据服务内容和场所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龙湾区农村新社区示范点申报表

  社区名称: ­­­­­­­­­­­­­­ ­

  

  申报单位(盖章):

  

  

  

  

  2012年 月 日

  龙湾区农村新社区示范点申报表

  

  

  

  

  

  

  社区名称

  社区驻地

  社区下辖村数

  社区下辖村名

  总户数

  总人口数

  区域面积

  社区党组织书记姓名

  联系号码

  社区管委会主任姓名

  联系号码

  社区服务用房情况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间 数

  房屋结构

  框架( )、混砖( )木头( )

  层 数

  社区用房性质

  国有( )租赁( )、借用( )

  社区

  五大

  服务

  中心

  建设

  情况

  便民服务中心

  面积

  用房

  性质

  国有( )、租赁( )、借用( )

  社会管理服务中心

  (含社区警务室)

  面积

  用房

  性质

  国有( )、租赁( )、借用( )

  文体服务中心

  面积

  用房

  性质

  国有( )、租赁( )、借用( )

  卫生计生服务中心

  面积

  用房

  性质

  国有( )、租赁( )、借用( )

  养老服务中心

  面积

  用房

  性质

  国有( )、租赁( )、借用( )

  申报

  计划

  (另附材料)

  街道意见

  区委社工办

  意 见

  

  

  附3

  龙湾区农村新社区规范化建设评定标准

   街道 社区(盖章)

  考核

  项目

  考核

  指标

  考核标准

  自评分

  评定分

  

  

  组

  织

  设

  置

  (150分)

  社区党组

  织建设

  (80分)

  1、社区党组织注重自身建设,领导核心作用明显,班子团结,工作制度健全,党员干部没有发生违法违纪事件(10分)。社区党组织班子不团结,核心作用不明显的扣5分;工作制度不健全,扣3分;党员干部每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事件的扣5分。

  2、实现社区党组织书记100%专职化;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社区居(管)委会成员与议事监督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20分)。社区党组织书记没有专职化的,扣10分;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社区居(管)委会成员与议监会成员没有交叉任职的,扣5分。

  3、开展社区化党建工作(50分)。建立“1+N”社区党建管理体系,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统筹社区内教育、卫生、文体、计生、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资源,按照“组织联建、资源共享、党员双管、活动齐抓“的模式,集聚合力抓好党建工作;要求建立社区大党委(大总支)制度。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会议;要求社区专门成立联合党支部,并发挥好“卵化器”作用;社区社会组织中有党员3名以上的要及时成立党组织。未实行社区化党建工作的该项不得分。

  社区自治

  组织建设

  (10分)

  选举(建立)社区居(管)委会;科学设置社区居(管)委会下属工作委员会,包括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群众文化、民政事务等(10分)。未设置下属工作委员会的,不得分;每少一个下属工作委员会的,扣2分。

  社区群团

  组织建设

  (10分)

  组建社区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组织;积极开展各类活动,每个群团组织每年活动不得少于2次(10分)。每少建1个组织,扣3分;每少开展1次活动的,扣1分。

  社区社会

  组织建设

  (15分)

  1、成立5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并经常开展各类活动(10分)。每少成立1个社区社会组织扣3分,每个社区社会组织每季度(月)开展活动少于1次,扣2分。

  2、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的引导和管理,按规定程序报街道备案(5分)。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率达不到100%的,每下降10%的,扣2分。

  社区

  志愿

  组织建设

  (15分)

  1、健全社区志愿服务网络,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经常开展,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活动(10分)。社区志愿活动参与率达到90%以上,每下降5%的,扣1分。

  2、普遍建立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农村新社区愿者注册率占社区居民人口5%以上(5分)。社区志愿者注册率每下降0.5%的,扣1分。

  管理服务

  体制建设

  (20分)

  1、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明确居(管)委会、议监会等组织机构职能和职责边界,建立社区党建、社区自治、议事监督“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10分)。社区党组织、居(管)委会、议监会组织机构职能和职责边界不清的或没有形成“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的,不得分。

  2、按照“上放下提”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开展社区便民服务(10分)。便民服务没有登记成册的,扣3分;发生一起举报投诉的,经查实有过错的,扣5分。

  职

  能

  事

  务

  (100分)

  宣传教育

  (10分)

  制定宣传教育计划,每月开展1次以上的宣传教育活动(10分)。没有年度宣传教育计划的,扣3分;每少开展1次活动,扣1分。

  议事决策

  (10分)

  建立健全社区议事决策制度,社区每月坚持开展民主议事决策活动,意见和建议落实率高(10分)。没有建立议事决策制度的,扣3分;每少开展1次议事决策,扣1分。

  社区服务

  (30分)

  1、社区服务中心要积极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生活、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扶贫救助、社会保障、警务、法律咨询等公共服务。通过问卷调查,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15分)。随机问卷调查15户社区居民,满意率每低1%,扣1分。

  2、掌握社情民意,对社区低保对象、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涉毒对象、矫正对象等特殊群体实行分类建档动态管理,并开展定期走访慰问活动(15分)。没有实行分类建档动态管理的,扣10分;没有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的,扣5分。

  政务协助

  (5分)

  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民政事务、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人口计生、群众文化体育等公共事务工作(5分)。每少协助1项,扣1分。

  民情表达

  (5分)

  建立健全社区居民民情表达渠道(公告电话号、设置意见箱等),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及时向政府反映居民的合理化诉求、意见和建议(5分)。没有建立社区居民民情表达渠道的,扣3分;未及时向政府反映居民的合理化诉求、意见和建议的,扣3分;出现越级上访的,不得分。

  组织协调

  (5分)

  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正确处理政府、社区各类组织、社区居民之间的关系(5分)。没有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的,不得分。

  纠纷调解

  (10分)

  积极开展纠纷排查,调解民间纠纷,及时化解社区居民群众间的矛盾,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10分)。没有按月开展排查的,每少一次,扣1分;纠纷调解率要达到90%以上,每下降2%的,扣1分。

  治安维护

  (10分)

  积极动员居民协助和参与社会治安维护,认真落实社区群防群治工作(10分)。每发生一起治安案件,扣1分;发生恶性案件的,不得分。

  监督评议

  (5分)

  积极组织社区居民代表开展监督评议活动,对社区干部评议每半年进行一次,对政府工作部门以及公用部门、物业服务机构、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评议(5分)。没有开展的不得分。每少一次评议扣2分。

  事务准入

  (10分)

  严格执行社区准入制度,按规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10分)。未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每一项扣1分;准入单位投诉社区工作质量的,每一项扣2分;未按规定承接准入工作任务的,不得分。

  规

  章

  制

  度

  (70分)

  完善

  规章制度

  (20分)

  制定并完善自治章程、居民公约、社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居民会议制度、居民代表会议制度、议事协商制度、考核评议制度、学习工作制度、各项工作职责、居务公开制度、办事承诺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文书档案管理、用印登记管理制度、五大服务中心活动开放使用制度等相关制度(20分)。每少1项制度,扣2分,每项制度不规范或不切合实际,扣1分。

  规范

  公开途径

  (40分)

  1、按照“四议两公开”的要求,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社区党务、事务、财务和政务工作(20分)。没有建立“四议两公开”制度的,扣4分;每少公开1次或公开不规范的,扣4分。

  2、社区主要规章制度上墙,其中社区基本情况、社区组织网络图、社区居民(成员)代表会议制度、议事监督制度、办理主要公共事务基本工作流程等必须上墙公布(20分)。社区主要规章制度每少上墙公布1项,扣5分,上墙制度公布不规范的,扣10分。

  加强

  印章管理

  (10分)

  加强社区的印章管理,建立健全印章使用审批、登记、备案、管理制度(10分)。没有建立印章使用审批、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的,扣5分;违规使用社区印章的,每次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得分。

  阵

  地

  建

  设

  (400分)

  社区

  工作服务

  用房标准

  (100分)

  社区工作服务用房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规模在2000户以上的社区要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100分)。没有达到标准的,不得分。

  整合

  基础设施

  (200分)

  按照“服务设施最大化、办公用房最小化”的要求,对社区现有的基础设施进行整合,基本形成以社区“五大服务中心”,即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社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含社区警务室)、社区文体服务中心、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强化设施的服务功能,真正开展便民利民服务(200分)。每少建1个服务中心的,扣50分;每1个服务中心的整合不规范,没有达到建设标准的,扣30分。

  社区

  服务信息

  网络化

  (100分)

  整合社区现有信息网络资源,建立集行政管理、社会事务、便民服务为一体的社区信息服务网络(100分)。没有整合资源,建立共建共享的社区信息服务网络的,不得分。

  队

  伍

  建

  设

  (130分)

  人员配备

  (50分)

  按照每400户配备1人的标准配备社区专职工作者,新居民较多的应按新居民每2000人增配1人,总人数不少于5人(50分)。没有按照要求配备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不得分。

  落实

  福利待遇

  (50分)

  社区专职工作者年收入不低于区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含规模以上私营单位)水平,并落实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五险一金”(50分)。社区专职工作者年收入低于上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含规模以上私营单位)水平或没有落实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五险一金”的,不得分。

  队伍专职化

  及管理

  (30分)

  1、社区干部专职化达到80%以上(20分)。社区干部专职化达不到80%的,每低1%的,扣2分。

  2、建立健全社区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考核等制度(10分)。没有建立相关制度的,扣3分;没有对社区干部进行考核的,不得分;没有开展社区干部教育培训的,扣5分。

  经

  费

  保

  障

  (60分)

  社区

  建设经费

  (20分)

  街道要统筹好区域内有关单位资源,多方筹集资金,对下拨社区的各类建设经费做到专款专用(20分)。没有做到专款专用的,不得分。

  工作

  运行经费

  (30分)

  落实社区工作运行经费,严格按每年每户60元的标准核拨社区工作运行经费(以文件为主要依据)(30分。低于标准核拨经费的,不得分。

  党建工作

  经费(10分)

  以街道为单位,落实社区党建工作经费(10分)。没有落实党建工作经费的,不得分。

  资

  产

  管

  理

  (70分)

  社区

  经费管理

  (40分)

  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实行“居财街管”的财务体制,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有效(40分)。没有实行“居财街管”的财务体制,扣30分;发现社区财务管理混乱、职责不清的,不得分。

  社区固定资产物资管理(10分)

  认真做好社区固定资产、物资登记备案工作(10分)。没有做好社区固定资产、物资登记备案工作的,不得分。

  管理制度(10分)

  1、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和物资登记、保管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做到账、款、物相符,功能和用途相符,保证其安全和完整(5分)。制度不完善的,不得分。

  2、落实社区资产、物资情况上报街道备案工作(5分)。没有上报备案的,不得分。

  财务监督

  (10分)

  落实财务监督制度,自觉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10分)。没有建立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的,扣5分,工作没有落实的,不得分。

  创新

  项目

  (20分)

  创新服务

  (20分)

  创新社区服务工作得到区、市、省部级以上表彰或推广的每项分别得10分、15分、20分(同一事项不重复计算,以最高级别得分),该项工作满分为20分。

  合 计

  说明:1、本评定标准采用1000分制,该标准既是农村新社区规范化建设评定的标准,也是示范社区创建的重要依据。所有扣分以子项目的分值为总数扣完为止。2、农村新社区规范化建设达标评定分一类为700分(含700分)以上、二类为600分(含600分)以上、三类为500分(含500分)以上。其中市级农村新社区示范点创建评定分要求达到850分以上,并且符合“一票否决”制要求。区级示范点创建评定分要求达到700分以上,达标社区要求达到600分以上,基本达标社区要求达到500分以上。3、本评定标准由区委社工办负责解释。

  

  附4

  龙湾区农村新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

  考核 办法

  为充分发挥考绩工作的激励、监督和导向作用,建立健全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农村新社区规范化建设和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适用范围

  永中、蒲州、海滨、永兴、状元、瑶溪。

  二、考核项目设置及赋分办法

  主要考核各街道农村新社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情况、农村新社区“五大服务中心”建设完成情况和市、区两级农村新社区示范点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设基本分100分,包括农村新社区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情况(10分)、农村新社区“五大服务中心”建设完成情况(50分)、区级农村新社区示范点建设任务完成情况(40分)、市级农村新社区示范点任务完成情况和社区服务创新工作作为加分项目(10分)。

  具体考核项目如下: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赋分办法

  考核责任

  单位

  1、农村新社区建设规划编制(10分)

  要求以街道为单位完成农村新社区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在6月份前完成编制工作得10分,每托延1个月扣2分,每少1个社区扣2分,未完成编制工作不得分。

  2、农村新社区“五大服务中心”建设(50分)

  便民服务中心(10分)

  按时完成所有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

  根据完成率计算基本得分,基本得分=实际完成率*100%*10分。以明查暗访的形式开展不定期督查,每个社区无人坐班查实一次扣0.5分。全年一个社区查实3次以上无人坐班的,该社区不能作为达标以上社区评定。

  区纪委(监察局)

  区综治办

  区卫生局

  区人口计生局

  区文广新局

  区体育局

  区民政局

  社会管理服务中心(0分)

  按时完成所有社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

  根据完成率计算基本得分,基本得分=实际完成率*100%*10分。

  卫生计生服务中心(10分)

  按时完成所有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中心建设。

  根据完成率计算基本得分,基本得分=实际完成率*100%*10分。

  文体服务中心(10分)

  按时完成所有社区文体服务中心建设。

  根据完成率计算基本得分,基本得分=实际完成率*100%*10分。

  养老服务中心(10分)

  按时完成所有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根据完成率计算基本得分,基本得分=实际完成率*100%*10分。

  3、区级农村新社区示范点建设(40分)

  每个街道至少完成1个区级农村新社区示范点创建任务。

  根据《龙湾区农村新社区规范化建设评定标准》得分情况酌情赋分。未申报创建的该项得零分。

  区委社工办牵头

  4、加分项目(10分)

  市级农村新社区示范点建设(5分)

  永中、瑶溪街道各完成1个市级农村新社区示范点创建任务。

  成功创建市级农村新社区示范点的按完成质量情况给予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创建不成功则从基本分中扣5分。

  区委社工办牵头

  社区服务创新工作(5分)

  社区服务创新做法加分。

  社区服务好做法被区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或市级以上媒体报道的,每次给予加2分;被区级以上党内刊物发表的,每次给予加1分。该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三、组织实施

  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强化协作,认真抓好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根据创建工作开展进度视情况对各街道实行“一月一排名”制度,把日常工作监督和月度排名、年终考核结合起来,区考绩办和区直各考核责任单位要加强对考核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督查,及时掌握动态,全面推进工作落实。要严肃考核纪律,各考核责任单位要严格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确保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虚报、瞒报,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扣除该项目所有得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核工作责任单位要于2012年12月25日前,将考核结果经过党委(党组)研究审定后报区委社工办汇总计分。

  四、结果运用

  根据考核结果,得出农村新社区规范化建设考核得分,计入对各街道重点工作考核中城乡统筹工作农村新社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得分。

  本考核办法由区委社工办负责解释。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办公室 2012年5月4日印发

  

  

[编辑: 龙湾新闻网] 
关键词:关于印发《龙湾区农村新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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