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关于深化殡葬改革 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
实施 意见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优化社会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六城联创”和区委“六大战略”重要部署,坚定不移地深化殡葬改革,着力根治青山白化,革除殡葬陋习,积极推进生态建设,切实加强公墓管理,深化殡葬服务,努力提升我区殡改事业科学发展水平,以殡葬改革的显著成果为我区生态环境和文化环境建设添砖加瓦,打造“三生融合·幸福龙湾”。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底,我区殡葬改革工作实现突破性发展。力争区殡仪服务中心竣工投入使用,全面推行丧事集中办理,完善殡葬设施和服务网络;扩大殡葬服务免费范围,建立完善的困难群体殡葬救助保障制度;全面杜绝新建私坟,“三沿五区”视线范围内的现有坟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建设生态公墓,新增死亡人员实行生态葬法,逐步推行海葬、树葬、塔葬、壁葬等不保留骨灰葬法及节地葬法。
三、基本原则
1、以民为本、便民惠民。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把深化殡葬改革与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结合起来,把落实惠民便民利民措施放在首要位置,简化程序,减轻殡葬费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殡葬服务方面的需求。
2、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推动殡葬改革中的主导作用,对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政府埋单,并逐步深化。坚持“政府为主、市场为辅”原则,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对其他选择性殡葬服务,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鼓励社会参与,注重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需求。
3、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街道党政“一把手”对本辖区殡葬改革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负主责;殡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把手是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殡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各街道、各部门要按照《温州市殡葬管理办法》,各司其责、协同作战。
4、文化传承、生态环保。弘扬殡葬传统文化,厚养薄葬,创新殡葬文化载体,让先进文化成为引领殡葬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和重要支撑。推行生态、文明的殡葬方式,倡导绿色环保的丧葬新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五、主要任务
1、坚持移风易俗,全面推行绿色殡葬。要树立绿色低碳理念,以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为重点,加快推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葬式葬法改革,坚决治理散埋乱葬和“装棺二次葬”。实行骨灰安放跟踪管理,及时掌握骨灰去向,发现并制止违法违规修建私坟事件的发生,从源头上引导生态葬法。要根据实际,制订生态葬法奖励补贴办法,大力推广树葬、塔葬、壁葬等节地葬法和深埋、撒散、海葬等不保留骨灰方式,逐步实现由保留骨灰到不保留骨灰的“二次变革”。积极推进丧葬习俗改革,着重抓好殡仪活动监管,推行丧事集中办理和“殡仪服务进社区”工作,从源头上阻断丧事扰民行为发生。
2、坚持改造为主,改迁并举治理青山白化。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大力开展青山白化治理,切实减少殡葬对森林土地资源的浪费和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及破坏。要坚持“堵疏结合、禁新改旧、不改就迁”,坚决禁止新建私坟,对违规新建、迁建的各类坟墓一律予以拆除,彻底平毁,不让其有重新修建的可能。对“三沿五区”视线范围内及其他地方现有私坟,采取“能改则改,应迁则迁”的方法,综合治理,逐步根治青山白化现象。具体处理方法:一是生态化改造。要按照坟墓生态化改造“四化”要求,即土坟化、植被化、小型化、景观化,制订坟墓生态化改造标准,对坟墓进行治理,去除坟墓硬化设施,恢复山体生态;二是迁移安置。“三沿五区”视线范围内应拆坟的坟墓,原则上迁入政府建设的安置公墓安葬,也可就近迁入公益性公墓埋葬;三是深埋处理。无主坟墓可就地深埋处理,将整座坟墓用泥土覆盖深埋后,以土生草,植树绿化。[Page]
要按照先期建设安置墓、分类分批治理的原则,试点先行,突出重点,直至全面推进。2012年,完成主要道路(高速公路、77省道、瓯海大道、机场大道)两侧视线范围内坟墓的生态化改造,实现主要道路沿线视线范围内“无坟化”目标,“三沿五区”视线范围内私坟治理率达到85%以上。到2015年,青山白化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区“三沿五区”视线范围内“无坟化”目标。
3、坚持管理创新,加强公墓的规范化建设。要根据公墓公益属性和“现代化、园林化、生态环保”的要求,加强对现有公墓的管理和改造;今后凡新建公墓和“移坟安置点”,必须按照生态公墓建设新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对现有的四座生态墓地(状元山西岙村生态墓地、状元御史桥村生态墓地、瑶溪浃底村生态墓地、永中度山村生态墓地)按照园林式建设要求进行改造和扩建,划出“移坟安置区”,增加供给,切实解决“三沿五区”坟墓迁移安置。对违规公墓建设行为及时予以查处,实现对公墓建设的有效管理。
公益性公墓建设应坚持政府为主、市场化为辅的原则,实行政府投入、政府规划、政府定价。要按基本价向社会提供墓穴,并对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免费提供墓穴,对重点工程建设和青山白化治理需要迁移的坟墓提供免费安置墓穴。经营性公墓要实行政府指导价,加强监管,规范经营,满足社会需求。
4、坚持科学规划,完善殡葬设施和服务网络。加快区殡仪服务中心建设,有序推进丧事集中办理工作。“移坟安置点”以街道为单位建设,原则上一个街道至少要建设一处大型安置点;无山地的街道可拓宽思路,尝试在寺庙、宗祠等场所推广骨灰楼(塔)等节地安置法。农村新社区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设置殡仪服务窗口,配备社工为社区居民提供丧事咨询、丧事引导、丧事代理等殡仪服务。永中、状元、瑶溪等三个街道,要各建一处占地面积不少于50亩的“移坟安置点”,以解决新增死亡人员的骨灰安葬和青山白化治理中迁移安置需要。建设生态公墓及移坟安置点等殡葬设施,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殡葬改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推进殡葬改革不动摇,加快殡葬事业发展不停步,提高殡葬服务水平不放松。要进一步健全殡葬改革组织网络,形成街道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民政部门牵头指导、部门配合、整体联动的殡葬改革工作格局,共同推进殡葬改革各项工作。
2、强化监管手段。高度重视殡葬改革监管,落实属地管理原则,街道与殡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做到管理互补、服务互动、信息互通。发现违规办丧、骨灰装棺、乱埋乱葬、公益性公墓非法经营等行为,必须立即予以纠正,确保责任区域内无殡葬违法行为。要加强殡葬管理队伍的建设,民政部门要针对当前殡葬改革和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调整、充实殡葬改革机构、人员,加强巡查执法力度。各街道、村(居、社区)要依托民政管理机制,配齐、配强民政助理员和殡葬协管员,充分发挥民政助理员、殡葬协管员的作用,全面加强殡葬管理工作。建立完善丧葬信息举报和奖励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殡葬改革和管理。
3、加大宣传引导。要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用殡改文化熏陶、引领群众,积极倡导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厚养薄葬、丧事简办的文明新风,不断增强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自觉性和认同感,使这项惠及广大群众的改革深入人心,为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加强财政保障。要将殡葬改革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建立完善的殡葬事业公共投入和稳定增长机制,要根据城乡一体化和殡葬事业的发展,优先保障殡葬惠民政策、[Page]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等。为有效推进青山白化治理,坟墓“禁新改旧”和迁移安置工作经费,区财政给予全力保障,确保完成“到2020年,基本实现‘三沿五区’视线范围内‘无坟化’目标”。
5、严格考核奖惩。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街道考绩范围,由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街道年度殡葬改革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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