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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关于印发《2012年度生态区建设工作任务书》的通知

2012年05月16日 10:56:34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2年度生态区建设工作任务书》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2012年度生态区建设工作任务书》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办公室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14日

  2012年度生态区建设工作任务书(部门)

  一、否决指标

  (一)由于工作失职渎职,发生与生态区建设有关的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或重大群体性(群访)事件。

  (二)因生态区建设相关工作不力,受到上级领导和部门的点名通报批评,被中央或省级主要媒体曝光。

  (三)对生态区建设督查督办事项不重视,办理不力。

  二、共性目标

  (一)有分管负责人和专人负责生态区建设工作。

  (二)重视生态区建设工作,做好生态区建设工作的检查和督促,加强对本系统基层的指导和服务。

  (三)加强交流,及时完成生态区建设过程中有关任务反馈和信息报送工作(生态信息不少于2篇/季度)。

  (四)专题研究生态区建设的相关内容,按时参加区生态办召集的会议,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的生态建设工作任务。

  (五)生态区建设工作档案资料完整、齐全、规范。

  (六)完成省、市下达的其他生态建设年度任务。

  (七)完成“创模”年度任务。

  三、个性目标

  (一)区纪委(监察局)

  1、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区生态办开展对各街道、有关部门生态区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

  2、强化地方政府环境行政责任,实行环境责任行政问责制,对辖区内出现重大环境责任事故的领导干部,实行严格的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

  (二)区委组织部

  1、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区建设有关知识作为干部培训重点内容。

  2、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机制,重点围绕促进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刚性要求。引导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更加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支持区生态办加强生态环保人才队伍建设。把生态环保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实施人才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来抓,配合引进一批国内外生态环保高层次人才来我区创业创新,为企事业单位引进生态环保高层次人才搭建平台。

  (三)区委宣传部

  1、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区建设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2012年重大主题宣传报道总体工作方案,着眼于提高群众的生态意识和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组织报道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区建设工作进展与典型事例以及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2、持续开展生态文明宣传(包括公益宣传、科普教育、知识讲座)的行政单位(社区、行政村)占辖区内行政单元总数的比例达到90%以上。

  3、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和“浙江生态日”、“温州生态文化月”、“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报道、主题宣传活动。

  4、公众对生态区建设认知度和生态环境满意度均比上年有所提升。

  (四)区文明办

  1、全面提升夜景品质,塑造温州窗口新形象。

  2、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联动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活动。会同环保部门开展“绿色社区”、“生态文明街道”创建工作。

  3、将生态区建设宣传、节能减排、低碳生活理念等内容纳入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等系列创建的考核指标体系,在社区设立宣传生态区建设的固定宣传牌。

  (五)区公安分局[Page]

  加强对剧毒化学品陆域运输、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剧毒化学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区发改局

  1、扎实推进循环经济建设,制订实施循环经济行动方案,完成年度任务。

  2、组织申报省发展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重点项目、市发展循环经济“551行动计划”重点项目,督促完成年度任务。

  3、按照《浙江省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基地建设。

  4、督导区经信局和区环保局制订节能减排行动方案。

  (七)区经信局

  1、制订实施节能减排行动相关方案,并完成年度任务。

  2、继续实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年度计划,鼓励阀门、不锈钢、食药机械等行业通过资产重组、产业链延伸、品牌联盟等形式实现规模整合、集群发展。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努力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

  3、继续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国控、省控以上重点污染企业、重点耗能和耗水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的比例达到100%,配合环保部门按计划完成对超标、超总量排污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4、全力抓好节能降耗工作,严把新建项目用能审查关,完成当年省、市下达的能耗下降目标。实施进一步加强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相关政策措施。协助环保部门按期淘汰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落后产能,加强对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管理。

  5、会同环保部门抓好绿色企业创建工作,明确把生态环保宣传、绿色生产行为纳入绿色企业和其他企业星级评选活动的考核指标体系,并推选一批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的示范企业进行典型宣传。

  (八)区教育局

  1、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中小学环保宣传教育普及率100%。加大学校与社会的交流,通过活动积极倡导清洁生产、绿色消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理念。突出学校生态文明意识“小手拉大手”的教育作用,每年牵头组织开展1次以上全区性的生态区建设专题宣传活动,开展“生态文化月”主题教育宣传活动。加大学校与社会的交流,通过活动积极倡导清洁生产、绿色消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理念。

  2、加大绿色学校的创建力度。将学校绿色教育培训纳入教师综合培训内容,并按学分进行考核;开设生态环保课程,并纳入学校综合考评体系;推动学校节能减排设施建设。

  (九)区科技局

  1、把生态区建设科技工作作为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内容,发挥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支持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生态保护及发展低碳、环保产业等领域科技创新。

  2、加强生态文明科普宣传工作,在科普活动周、科技下乡等活动中加入生态环保宣传内容。

  (十)区民政局

  1、制订实施防灾减灾行动相关方案,并完成年度任务。

  2、完成“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率和生态葬法行政村覆盖率年度任务。

  (十一)区财政局

  1、安排生态建设专项资金不少于600万元。

  2、深入实施生态补偿,保证生态补偿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继续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全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减排和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主要污染物减排三大体系建设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等。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各类生态环保专项建设补助资金。

  (十二)区住建局

  1、制订实施“绿色城镇行动”相关方案,并完成年度任务。

  2、加强扬尘监管和治理,开展建筑工地扬尘规范化建设。

  3、加快东片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设施的改造。开工建设东片污水处理厂二期5万吨/日工程。

  4、完成年度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完成永兴街道垃圾填埋场政策处理工作。

  5、完成新建市政道路降噪设计和道路绿化任务。

  (十三)区城管与执法局

  1、制订实施绿色城镇行动相关方案,并完成年度任务。[Page]

  2、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

  3、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大力推进节约用水措施,确保单位GDP用水量逐年下降。做好上一年度万元GDP用水量与下降率、上一年度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与下降率的统计工作。

  4、深化“绿满龙湾”行动,编制全区绿道网规划,抓好星月广场等4个综合性公园和10个小游园建设,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新增2.9平方米以上。

  5、城镇污水处理率达87%,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6、启动黄石山、茅竹岭城市森林公园建设。

  7、全面开展餐饮业油烟治理;开展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8、完成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年度建设任务。

  9、严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与生活垃圾处置有关收费政策。

  10、积极参与配合生态区建设宣传工作,以倡导生态文明和推进生态区建设为主题,加大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

  (十四)区交通局

  1、安排专项资金,对涉及饮用水源的路段设置警示标志。防止因交通事故而引起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因环境问题引起的重大群体性或群访事件。

  2、加强对交通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加强行业监管,确保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

  3、积极推进国道、省道等主要公路(龙湾段)降噪路面设计和道路绿化。

  4、贯彻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推动规划环评工作,在组织编制交通有关的专项规划时,应在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十五)区农林局

  1、扎实推进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抓好村庄绿化、山地绿化、农田林网及沿海防护林带建设,创成省市区级“森林村庄”10个。

  2、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禁止野外焚烧农作物废弃物。

  3、深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

  4、完成平原绿化扩面和森林抚育提质年度建设任务。

  5、完成测土配方施肥年度任务。

  6、完成年度绿化造林任务,完成公益林优质林分建设和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任务。

  7、实施畜禽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重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纳入监督监测范围。

  (十六)区水利局

  1、按照龙湾区山洪灾害防治水工程措施实施方案,积极开展“811”生态文明防灾减灾行动。

  2、加强水资源保护节约工作。开展饮用水源安全保护工作,推进水库水源保护建设试点项目建设。加强地下水管理,着手建立监测网络。

  3、扎实推进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完成河道河沟治理年度任务。进一步加大河道保洁力度,落实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巩固万里清水河道建设成果。继续抓好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完成治理水土流失年度任务。

  (十七)区海洋与渔业局

  1、贯彻实施省“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的“蓝色屏障行动”,组织制订相关工作方案。

  2、继续深入推进海洋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加强海洋环境综合、应急监测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海洋工程环境监督和海洋倾废管理力度。

  3、按照《浙江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配合环保部门编制实施流域、河网(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

  (十八)区文广新局

  1、配合区委宣传部开展生态文明和“浙江生态日”、“温州生态文化月”主题宣传报道、主题宣传活动。

  2、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维护文化生态多样性。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做好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区及重要古遗址的环境整治工作。重点组织实施一批国保单位、省保单位的修缮和周边环境整治,对大型古民居建筑群进行治理,清除影响文物安全和破坏历史文化景观的环境因素。

  (十九)区卫生局

  1、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污染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和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废物院内分类收集、流向监控和规范委托处置工作,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Page]100%。

  2、每年开展1次以上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等环境建设宣传和日常生态环保卫生习惯的主题宣传活动。

  3、完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水平,储备必要的诊疗器械和药品。建立重金属污染健康危害监测制度,在重点地区开展生活饮用水为主的环境监测工作,指导重点地区和企业内职工进行安全防护,提高职业健康保障水平。

  4、将绿色医院的有关要求纳入医院常态管理,在医院管理的各项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对医院的环境建设、医院内感染管理、医疗废弃物和医疗垃圾安全处理的检查和考核。

  (二十)区统计局

  1、负责社会能耗、上一年度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例等统计工作。

  2、配合环保部门做好主要污染物减排有关工作,提供主要污染物减排测算中的有关统计数据,参与全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报告审定。

  3、加强对部门的协调和统计业务指导,完善环境综合统计制度,进一步开展环境统计分析研究。

  (二十一)区环保局(生态办、整治办)

  1、制订实施清洁水源行动、清洁空气行动、清洁土壤行动、绿色创建行动和减排行动相关方案,并完成年度任务。

  2、未发生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因环境问题引起的重大群体性或群访事件;未发生较大环境违法事件、涉稳环保事件;重大环境信访事项全部办结。

  3、地表水国控断面重金属污染物达标率达到100%。平原河网水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等污染物浓度在上年水平上有所下降。

  4、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5%。

  5、区域环境噪声值低于55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低于70分贝。

  6、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7、制订实施《“十二五”期间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实施方案》并完成年度整治任务。

  8、完成加油站、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综合治理验收任务。

  9、完成重点流域、河网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年度实施计划。严格实施水环境功能区划。

  10、开展水库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完成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任务;全面清理保护区内的违法污染源,杜绝保护区内违法网箱养殖、渔业养殖、农家乐、旅游等活动;防止发生污染事故和藻类暴发事件。

  11、持续深化污染减排工作,切实落实减排目标任务,及时制订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及实施方案,推进燃煤锅炉脱硫改造,大力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削减任务。健全完善减排工作机制,强化减排“三大体系”建设。加强对东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监管,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完成蓝田电镀基地集中供热安装,确保电镀基地正常供热。

  12、严格环境执法,巩固“打非”成果,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组织开展定期化、持续化的环保执法专项活动;进一步突出执法重点,重视加强对东片污水处理厂、污染反弹严重区域、重污染行业的执法检查,加强区域环保执法联动,省控以上工业企业监督性监测达标率达到100%。建立健全基层环保执法机构,提高基层执法效率。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预防预警措施,加强应急演练,严防重大环境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进一步提高重大环境信访事项办结水平。开展打击“十五小”非法企业行动,建立打非长效工作机制;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全年组织5次以上联合执法行动;开展打非后督查。

  13、建立健全环保制度体系,深入实施生态补偿、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制度。

  14、制订实施2012年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计划;完成五类重点防控污染物削减目标;完成重点企业、重点防控区整治验收;重点企业达标率和清洁生产审核率100%、重点项目完成率100%。

  15、深入实施生态补偿政策,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政策;推进排污许可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制度创新;实施绿色系列(信贷、保险、证券和采购等)相关政策,其中绿色保险要在重点污染行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完成全省环保产业普查任务。[Page]

  16、深入推进六大行业整治;进一步深化不锈钢拉管行业污染整治,完成对超标、超总量排污或使用、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17、完成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双达标”创建工作,到2012年年底,辖区内产生量1吨以上的危废产生企业和所有危废持证经营单位达到规范化管理要求;完成浙江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十二五”污染防治规划2012年度工作任务,按时完成辖区内四大重点行业二恶英排放源监测任务和废弃物焚烧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18、配合区农林局完成重点污染场地排查年度任务,排查确定土壤污染隐患重点区域。

  19、严格环保准入,严格实施项目环境准入“三位一体”制度,有效控制“两高一资”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全面推进市级综合性规划和专项规划以及国家、省、市级产业园区规划的环评工作,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的规划,其规划环评执行率达100%。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20、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完成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年度任务;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21、加强环保监测能力建设。按计划完成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并通过验收。

  22、完成《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意见》的年度任务。

  23、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和农村环境保护示范工作。

  24、在报纸、网站、电视等主要媒体上开辟生态区建设和生态文明宣传专栏1个以上。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和“浙江生态日”、“温州生态文化月”、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报道、主题宣传活动;公众对生态区建设认知度和生态环境满意度均比上年有所提升。

  25、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

  26、探索环境宣传新方法,促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二十二)区旅游局

  1、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以多种形式开展生态旅游宣传活动,提高旅游企业及广大旅游者的绿色环保意识。

  2、进一步提升星级饭店“创绿”工作,促进旅游饭店设施设备升级、节能降耗,提高资源节约整体水平。在宾馆等场所设立节能减排生态环保宣传牌,利用评选绿色饭店等平台,加强对宾馆等商业场所的绿色环保管理模式的引导和促进。

  3、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杜绝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开展旅游、游泳、垂钓或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对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旅游活动的,应按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4、规范“农家乐”休闲旅游管理。将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保要求纳入农家乐星级评定和资金补助基本条件。

  5、加强对全区A级旅游景区建设经营、管理服务和环境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强化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维护良好的旅游生态环境,确保全区的A级旅游景区达到国家有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二十三)区城市化建设办公室

  1、按照“跨域联建、资地平衡、户为单位、鼓励连片”原则,扎实推进农房集聚建设、“城中村”改造。

  2、制订实施“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美丽乡村行动”相关方案,并完成“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年度工作任务。

  3、配合环保、农林部门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

  (二十四)温州空港新区管委会

  1、提高环境准入门槛,落实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推行环境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强化从源头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完成蓝田电镀基地所有电镀企业入园,建立健全电镀基地运行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完成电镀基地验收工作。

  (二十五)区温瑞塘河保护管委会

  1、组织开展温瑞塘河综合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编制温瑞塘河保护规划。

  2、启动以轮船河为重点的永强片塘河整治,建成河岸绿化面积180亩,加快建设城市滨河慢行系统。

  3、继续深化沿岸的垃圾清理和违法建筑拆除,开展沿河“两拆两绿”工作和绿化、河面洁化工程年度任务。[Page]

  4、加强污水管网维护工作。

  5、组织贯彻落实《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强化宣传教育工作。每年开展1次以上以温瑞塘河保护为主题的生态环保宣传活动。

  (二十六)区工商分局

  根据法律法规协助有关部门取缔撤销“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以及生产经营列入国家、省要求淘汰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农产品、可降解制品的推广工作。加强对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区生态办开展生态街道创建工作。

  (二十七)区规划分局

  1、指导中心镇“1+X”空间布局规划和农村新社区规划编制。协助做好生态环保重点工程的相关审批手续。

  2、贯彻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推动规划环评工作,在组织编制各类城乡规划时,应编写相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二十八)区国土资源分局

  1、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综合指数较上一年有较大提升。

  2、完成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年度任务,继续加强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和地下水动态监测。

  3、完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备用金管理与使用办法》,重点解决治理收费标准低、治理责任不落实、治理效果不理想等问题。

  (二十九)区质监分局

  1、推进特种设备的节能减排工作,推动企业做好锅炉节能改造、配合做好集中供热区内锅炉淘汰工作,配合做好无证小锅炉取缔工作。

  2、大力抓好特种设备节能实用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3、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会同区有关部门加强油品质量的市场监管。

  (三十)市交警三大队

  1、依法加强对交通噪声污染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2、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做好机动车辆尾气排放污染治理工作,建立机动车尾气检测、信息管理体系、维修体系;开展环保标志管理,实行高污染车区域限行制度,对“黄标车”实行限行措施;开展高排放机动车淘汰工作。

  3、积极倡导文明出行,深化交通秩序整治。

  4、区域环境噪声值低于55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低于70分贝。

  (三十一)团区委

  1、建设青少年绿色基地,为青少年开展生态教育、劳动实践、素质拓展、休闲观光、环保交流提供阵地。

  2、壮大青少年绿色志愿者队伍,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管理引导,广泛联络社会绿色环保、大学生生态环保等社团,引导扶持他们有序开展活动。

  3、指导各街道(企业)团组织建立各类生态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环保类宣传实践活动,每年开展1次以上大型生态建设主题宣传实践活动。

  4、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

  (三十二)区妇联

  1、深入开展“绿色家庭”评比表彰活动,会同环保部门完成年度创建任务。

  2、利用主流媒体加大对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广大妇女和家庭的生态忧患意识、责任意识。

  

  

  2012年度生态区建设工作任务书(街道)

  

  一、共性目标

  1、有完善的生态建设组织机构;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和解决生态环保问题不少于2次,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实效;年度生态区建设任务分解落实明确,生态区建设档案资料规范、完整、齐全。

  2、加强交流,及时完成生态区建设过程中有关任务反馈和信息报送工作,生态环保相关信息不少于2篇/季度。

  3、开展生态文明和“浙江生态日”、“温州生态文化月”、“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培育民间环保组织,推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公众对生态区建设认知度和生态环境满意度均比上年有所提升。

  4、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取缔禁养区内养殖场;深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

  5、加强已建垃圾中转站的运行和管理,加快在建垃圾中转站建设进度,确保生活垃圾按“村收集、街道转运、区处理”模式正常运转,做到生活垃圾日清日运,保持河面、道路清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

  6、实施《“十二五”期间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实施方案》,完成六大行业整治年度任务,深化不锈钢拉管行业污染整治。

  7、完成温瑞塘河综合整治年度任务。

  8、完成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建设年度任务;全面完成“今冬明春”绿化工作,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9、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在去年水平上有所下降。

  10、平原河网水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等污染物浓度在上年水平上有所下降。

  11、积极协助区温瑞塘河保护管委会、团区委开展“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保护母亲河”青少年绿色家园创建活动。积极配合区教育局、区环保局、区旅游局、区妇联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饭店、绿色家庭创建工作。

  二、个性目标

  (一)永中街道

  1、新增2个市级生态村。

  2、推进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完成市级整治合格村5个和省级整治合格村6个。

  3、完善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水质达标排放。

  4、加强永中青山水库和双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全面清理保护区内的违法污染源;杜绝保护区内违法网箱养殖、渔业养殖、农家乐、旅游等活动;全面加强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和藻类暴发的防控,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5、加大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投入力度,完成东坦河截污纳管工程,完成坦头沙河景观工程。

  6、加大河道综合治理力度,完成东坦河综合整治工程和上港浃黑臭河道治理工程。

  7、大力推进去冬今春城区绿地及绿道网建设工程建设,完成郑宅村、孙垟村、坦头村的小游园建设,完成瓯海大道永中段和沿河绿道建设。

  8、加大打击取缔“十五小”非法企业力度,成立“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打非行动,并开展打非后督查工作。

  9、完成年度排污管网建设任务,提高污水纳管率。

  (二)蒲州街道

  1、新增2个市级生态村。

  2、完成城中村改造年度任务。

  3、加大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投入力度,完成截污纳管工程。

  4、加大河道综合治理力度,完成上江河整治工程。

  5、配合区环保局完成拉丝蒲州基地整治工作。

  6、加大打击取缔“十五小”非法企业力度,成立“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打非行动,并开展打非后督查工作。

  7、完成年度排污管网建设任务,提高污水纳管率。

  (三)海滨街道

  1、新增1个市级生态村。

  2、推进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完成市级整治合格村2个和省级整治合格村3个。

  3、完成生态街道(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4、加大河道综合治理力度,完成宁村村和小陡村城河综合整治工程。

  5、大力推进去冬今春城区绿地及绿道网建设工程建设,完成江一村、教新村、沙南村、海滨景观工程二期小游园建设,完成滨海大道海滨段和沿河绿道建设。

  6、完成海滨北片垃圾中转站建设。

  7、加大打击取缔“十五小”非法企业力度,成立“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打非行动,并开展打非后督查工作。

  8、完成年度排污管网建设任务,提高污水纳管率。

  (四)永兴街道

  1、新增1个市级生态村。

  2、推进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完成市级整治合格村2个和省级整治合格村3个。

  3、加大河道综合治理力度,完成上河(二期)和下河综合整治工程,开展永兴康一河道清淤工作。

  4、大力推进去冬今春城区绿地及绿道网建设工程建设,完成大塘村小游园建设,完成滨海大道永兴段和沿河绿道建设。

  5、加大打击取缔“十五小”非法企业力度,成立“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打非行动,并开展打非后督查工作。

  6、完成垃圾填埋场政策处理工作。

  7、完成年度排污管网建设任务,提高污水纳管率。

  (五)状元街道

  1、新增2个市级生态村,完成市级生态街道创建工作。

  2、完成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工作。

  3、完成生态街道(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4、加大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投入力度,完成截污纳管工程。

  5、加大河道综合治理力度,完成石坦河沿河绿化工程和十字河绿化工程。

  6、加大打击取缔“十五小”非法企业力度,成立“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打非行动,并开展打非后督查工作。

  7、完成年度排污管网建设任务,提高污水纳管率。

  (六)瑶溪街道

  1、新增1个市级生态村。

  2、完善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水质达标排放。

  3、完成生态街道(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4、加强龙湾瑶溪倒垄坑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全面清理保护区内的违法污染源;杜绝保护区内违法网箱养殖、渔业养殖、农家乐、旅游等活动;全面加强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和藻类暴发的防控,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5、加大河道综合治理力度,完成轮船河和龙湾河综合整治工程。

  6、大力推进去冬今春城区绿地及绿道网建设工程建设,完成河滨公园、金岙公园建设,完成瓯海大道瑶溪段和沿河绿道建设。

  7、加大打击取缔“十五小”非法企业力度,成立“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打非行动,并开展打非后督查工作。

  8、完成年度排污管网建设任务,提高污水纳管率。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办公室 2012年5月14日印发

  

[编辑: 龙湾新闻网] 
关键词:龙湾区关于印发《2012年度生态区建设工作任务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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