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激光与光电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筹)招聘管理人员公告
温州激光与光电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筹)是温州高新区管委会下属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负责温州激光与光电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运行和管理,因工作需要,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岗位合同工)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共招聘管理人员4名。其中企业管理岗位1名,文秘岗位1名,财务岗位1名,计算机应用岗位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岗位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
4、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20日以后出生的)。户籍不限;
5、工作勤勉、诚恳,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
(二)有下列情况、不能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雇员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9日至6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 5:30。
2、报名地点:温州高新区科技合作局(温州高新区文昌路创业大楼409室,联系人:丁先生88017187,王小姐88017096。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1)。 (2)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近期彩色1寸免冠彩照2张等材料后接受报名资格条件审查。 (二)考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先进行笔试,按1:3比例取笔试成绩前3名进行面试;考试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参加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聘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期间出现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合格人员经考察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四、待遇报酬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一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合同。工资报酬按照温人薪〔2007〕5号文件规定标准确定,年终可享受一次性奖金。
- 下载附件:
- 报名表
404 Not Found
Please report this message and include the following information to us.
Thank you very much!
| URL: | http://xs.66wz.com/lwxww/system/2012/05/29/011058093.shtml |
| Server: | xc1-web |
| Date: | 2026/05/10 06:14:37 |
Powered by Teng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