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公安消防局征召合同制消防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温州市公安消防局现公开向社会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岗位、年龄及标准条件
招聘岗位为合同制消防员,要求:男性,18-30周岁,初中以上学历,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其他体格检查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男性应征公民体检标准;政治思想素质好,无违法违纪及其他不良记录,愿意从事消防执勤工作;具有机动车B2驾照,有一年以上驾驶经验的应聘对象年龄可以适当放宽;退伍士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工作性质
合同制消防员为企业用工性质,实行劳务派遣形式。被征招人员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前1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首期2年(包括试用期)。合同期满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意愿,表现优秀的队员可续签多次合同。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按所在地政府规定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正式录用后基本工资高于全市平均普工工资,工资保持逐年上涨。年终奖、安全奖安排在年底时发放。
队员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解决食宿,同现役士兵同等条件;统一办理有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缴纳五险。
四、休假待遇及管理
合同制消防员从签订劳动合同起,每年享受一次带薪休假,年休假时间为25天,日常管理参照部队管理要求执行。
五、其他事项
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证件和近期1寸免冠证件彩照(红色底)6张,同时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6月30日止。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19号(市公安消防局警务科)。
联系人:蔡警官
联系电话:0577-86509905
温州市公安消防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附件请点击下载。
附件:
温州市公安消防局合同制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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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关于温州市公安消防局征召合同制消防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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