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区各有关单位,各街道人大工委、办事处:
《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已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按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附:有关单位名单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
根据浙人大常办〔2012〕9号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温人大常办〔2012〕43号通知要求,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对我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等(简称食品安全“一法两规”)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2010年食品安全法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助推“三生融合.幸福龙湾”建设为目标,通过对食品安全“一法两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深入了解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督促和支持政府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理顺从“田头”到“餐桌”分段监管中食品安全委员会和有关部门的关系和职责,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强化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妥善解决食品安全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法制保障水平和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二、检查的内容和重点
执法检查主要内容:食品安全“一法两规”颁布以来,我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一法两规”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以及进一步贯彻实施的措施。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情况。着眼于构建“职责明确、监管到位、运行有序”的监管体制机制,主要检查区政府和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落实,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协调职能发挥、部门分段监管职责衔接、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推动监管职能调整、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和全程监管工作机制以及鼓励社会力量开展监督等情况。
2、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保障食品安全责任情况。着眼于推进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的贯彻实施,主要检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安全要求情况、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食品行业协会职能作用发挥情况。
3、关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执法体系建设情况。着眼于提高食品安全监测及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主要检查食品安全执法和监测机构的人员、经费、设备配置情况,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资源整合利用情况和信息发布制度实施情况。
4、关于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情况。着眼于规范和引导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活动,主要检查对违反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力度,食品安全责任追究落实制度,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实施,对重点部位和重点人群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治,对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等情况。
5、关于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情况。着眼于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主要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以及农药、化肥、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的规范和管理等情况。
三、方法和步骤
执法检查由区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检查方式主要包括:听取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情况和2010年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检查食品安全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履职情况,视察食品监测机构并听取本区食品污染物、非法添加剂等监测情况报告[Page];开展暗访活动;实地抽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和添加剂生产企业、企业食堂、校园餐厅、餐饮摊点、农贸市场等);召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人大代表、专业技术人员等参加的座谈会;建立食品安全人大代表监督小组,以多种形式参与和配合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工作。
这次检查分:准备部署、自查自纠、执法检查、专题审议、整改测评五个阶段。各阶段的具体安排是:
(一)准备部署阶段(5月-6月上旬)
1、与省、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工作对接,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工作前期调研,制订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通过。
2、组织区有关部门及各街道负责人参加省、市召开的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电视电话等部署动员会议。
3、召开全区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动员会。
4、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上旬-6月下旬)
动员会议召开后,区食安办、公安分局、经信局、商务局、农林局、海洋与渔业局、卫生局、食药监局、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环保局等部门要立即根据《实施方案》,结合本部门实际,制订执法检查联动方案,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敷衍,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限期予以落实。区政府有关部门于6月31日之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书面报告。
(三)执法检查阶段(6月中旬-8月下旬)
1、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以暗访方式为主,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对食品安全突出的具体问题,以有效形式开展暗访,一查到底,并做好相关影像资料和文字资料工作。在暗访的基础上,执法检查组对有关部门及各街道执法情况再进行全面检查。
2、建立区食品安全人大代表监督小组,以各种形式参与和配合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工作。
3、做好迎接和配合省、市执法检查组到我区执法检查及实地抽查等工作。
4、区政府建立健全有奖举报电话,督促相关执法部门加大对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5、主任会议听取执法检查组检查情况汇报;执法检查组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请主任会议研究。
6、区人大常委会于
(四)专项审议阶段(8月下旬-9月上旬)
1、8月下旬,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
2、9月上旬,执法检查组将分组审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理成审议意见,提请主任会议审定。
(五)整改测评阶段(9月中旬-12月下旬)
1、9月中旬,召开审议意见交办会,将经主任会议审定的审议意见交由区政府整改落实。
2、12月下旬,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整改措施报告,并向全体区人大代表通报。
3、12月下旬,组织人大代表和市民代表对卫生、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农林、海洋与渔业、城管与执法等部门的整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4、区人大常委会适时开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
四、组织领导
执法检查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领导下进行,成立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组,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春霞同志担任组长,成员由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侨工委主任、副主任、工委委员,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大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检查组下设办公室,由叶雯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执法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同时请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五、工作要求
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各街道要把这次执法检查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根据“深入细致的查、有的放矢的问、务实高效的改、持续有力的督、大张旗鼓的宣”的总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食品安全既是建设“三生融合.幸福龙湾”的基本要求,也是广大群众和人大代表关注的热点问题。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各街道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注重配合,认真做好执法检查每个阶段的工作。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执法检查组要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和突出问题,明确这次检查的重点。执法检查要坚持明查与暗访结合、常规检查与随机抽查结合、依靠人大代表力量与发动群众参与结合、日常监管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既要客观如实全面地反映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又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要求,依法采取有力措施妥善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注意方式方法,力戒形式主义。要抓住典型案例,进行重点查处,通过媒体曝光,以案说法,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执法检查既是保障法律法规实施的重要手段,也是宣传法律法规的良好载体。在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时,要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认真学习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力求通过执法检查,提高政府依法保障食品安全的水平,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意识,提高群众用法律法规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新闻单位要组织精干力量,加大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对执法检查工作的全程报道和专题性深度报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既要密切配合,又要慎重处理敏感问题的报道,为执法检查工作开展营造一个良好氛围。
附
区各有关单位
区府办、区监察局、区农林局、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分局、财政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环保局、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海洋与渔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法制办、供销社、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区新闻中心。
主题词:法律监督 食品安全 实施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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