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2012年度兵役登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现对我区2012年兵役登记工作公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时间为
二、凡常住户籍所在地在本区内,以及在本区辖区内的全日制高等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
三、登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明)和两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到各街道武装部进行兵役登记;驻龙湾院校的在校大学生,到本校武装部或学校所在街道武装部登记。
四、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登记的,经当地兵役机关同意,可由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往年漏登的,须进行补登。已参加过兵役登记,但其常住户籍所在地变迁的,须持《兵役登记卡片》办理变更手续。
五、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适龄城镇青年、农村青年,由有关部门在1年内取消其招干、招工和升学报考资格,不发营业执照,不出具外出务工经商证明。
六、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者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编辑: 龙湾新闻网]
关键词:龙湾区2012年度兵役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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