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生小孩户口如何申报?
网友:151.40.9.* 我是一位生活在国外的永嘉人,在国外生了2个孩子,第一个男孩,第二个女孩,现在准备在家办户口,请问需要交社会抚养费吗?
永嘉县公安局:夫妻双方均为我国内地居民,在国外、境外生育的子女回我国内地居住,办理了入户手续或两年内累计居留满18个月的,在适用各地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时,应当计算该子女数。
双方均为内地居民,在香港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第二个子女,属违法生育。不在内地办理入户手续,不回内地定居,可暂不征收社会抚养费。
这位网友办理户口时需要以下材料:
一、正常出国人员国外所生子女出生申报户口:
1、书面申请报告;
2、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
3、父亲或母亲的居民身身份证;
4、小孩出生医学证明(非中文出生证明,需提供经认证或公证的翻译件);
5、父母的结婚证明(非中文结婚证,需提供经认证或公证的翻译件);
6、子女入境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7、父母入境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二、现已离婚的出国人员(均已回国定居)在国外所生子女出生申报户口:
1、父母双方共同的申请报告;
2、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和居民身身份证;
3、小孩出生医学证明(非中文出生证明,需提供经认证或公证的翻译件);
4、父母的离婚证、子女抚养权归属证明材料;
5、子女入境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6、父母入境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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