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的存在和市容的完美幻想
一般而言,对乞讨这种现象,我们常怀有复杂的感情。一方面,乞讨总难免有不劳而获之嫌,而乞讨者中也确有不法乃至罪恶行为滋生;但另一方面,我们又不得不承认,一个人若非窘迫贫困到万般无奈的地步,通常不会抛弃自尊向人伸出手去。所以,对乞丐,我们一般即便有所防范,但同时内心也抱有同情的态度,并愿意忍受因此而给自己生活带来的不便和打扰。
但对于城市管理者来说,乞丐的存在却令他们烦恼且愤恨。也许全世界的城市管理者,对城市的要求和理想都是干净、整洁和有序。而每一个乞丐的存在,都是这个理想图景上醒目的污痕。所以,他们偶尔都会有种将乞丐驱逐出去的冲动——但很少听说有城市真会这么做。
不过,广东省佛山市,就将这种冲动付诸行动了——有报道说,佛山市近日出台的《城市容貌标准》中规定,“广场、车站、港口、码头、人行天桥、体育场馆、剧场、公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无人员乞讨、露宿”。一句话,禁止乞丐在公共场所出没。
标准已经出台20天了,佛山市的城市管理者期望中的场景是否出现我们不得而知,但据说,直至前日,还依然有“顶风”乞讨者。我想,面对这样的结果,他们该反思的,也许不应该是标准执行的力度,而是为什么其他城市不会出台这样显见劳而无功的规定。
乞讨这种社会现象,虽然很多人不喜欢,但不可辩驳的事实是,它一直伴随着人类文明发展直到今天。
原因很简单,人类还远未彻底消除贫困,也没能完全阻止灾难、疾病对一个人生活的毁灭性破坏。当一个人丧失工作机会或者能力,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居无定所时,他该怎么活下去呢?社会救济和福利机构能保证将这些人全都妥善安置吗?如果佛山这个城市的管理者,特别是其《城市容貌标准》的制定者回答不上这些问题,那么,就请对乞丐宽容一些。他们该认识到,这是乞丐自己和市民们为他们承担了他们分内的责任。
更为重要的是,城市不仅仅属于官员、富豪、白领等等光鲜的人,同样也属于看着不太体面的勤杂工、小摊贩乃至乞讨者。每个人都有在城市生存的权利,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即使会因此让城市变得不那么干净、整洁和有序。更何况,有些人对于市容的要求,基本上是乌托邦式的幻想,世界上不会有任何一个城市能够做到禁止摊贩和乞丐。
中国的城市化率目前不到50%,与发达国家75%的比例尚有不小差距,也就是说,中国的城市化进程远未完成,在这个过程中,面对越来越庞大、繁华、发达的城市,城市管理者尤需抑制自己对所谓市容市貌追求完美的冲动。“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这句口号的立足点应该是城市的爱心和包容,而非冰冷和呆板的秩序。仅就佛山的城市管理者来说,难道他们不觉得驱逐乞丐的行为,有愧自己市名中那个慈悲博爱的“佛”字?(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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