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户经济租赁住房对象喜迁新居
龙湾新闻网讯 日前,区房管分局与89户经济租赁住房对象签订了瑶溪经济适用房租赁协议,该批经济租赁住房对象可直接装修入住。据悉,此次签订租赁协议的对象共有107户,剩下的18户将陆续在近几天内签订协议入住。
经济租赁住房,是指由市政府限定保障对象,限定套型面积和出租价格,以租赁方式解决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又暂时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保障性住房,属于经济适用住房性质。此次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区瑶溪、娄桥等经济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温住建发[2012]148号),对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缴纳首期购房款并已摸文定位,但因经济困难、不符合贷款条件等原因暂时不能全额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经济租赁住房。持有《温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温州市残疾人特困证》、《温州市困难职工家庭特困证》、申请经济租赁住房时申请人已满65岁及以上、无房户等家庭优先安排。申请人或配偶已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不能申请经济租赁住房。
目前经济租赁住房执行2.6元/平方米的月租赁价格标准。申请经济租赁住房的,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市房改办根据经济租赁住房房源情况,对已经备案的申请家庭组织公开摇号,摇中号的由市房管局与经济租赁住房承租家庭签订经济租赁住房租赁合同。(黄日聪 王宁)
[编辑: 周凌慧]
关键词:住房 对象 租赁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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