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实施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服务 全年最多可报30万元
浙江日报龙湾电 近日,66岁的温州龙湾区海滨街道蟾钟村村民李启兴领到了10645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补偿金。4月25日,他因心脏搭桥手术花费医药费12万余元,在获得新农合医疗保险7万元后,再通过补充医疗保险,共获得8万余元补偿。
和李启兴一起拿到共60万余元大病补充医疗补偿金的,还有23名龙湾农民,他们是龙湾区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制度的首批受益者。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是在新农合大病住院报销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通过政府建立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以购买商业保险服务的方式来实现。
龙湾区2004年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来,已累计支付医疗费用报销3.45亿元,今年全区参合人数达25万余人,参保率达99.85%。但此前,由于大病保障水平较低,农民发生大病后的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为沉重。实施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制度后,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有效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实施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制度后,参加新农合的龙湾农民若患大病,全年累积报销额度最高上升至30万元。今年龙湾区在新农合节余基金中筹集347.11万元,建立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交由中国人寿保险龙湾支公司具体实施运作。参加新农合的大病患者,一年内有效医疗费用超过8万元以上的部分,可获得75%的大病补偿,全年累计可得补偿金最高为19万元。加上新农合大病住院报销封顶的11万元,大病患者全年累计报销额度提升至最高30万元。
[编辑: 程安乐]
关键词:万元 保险 医疗 医疗保险 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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