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城中心街实施临时限制交通措施
关于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城中心街(永强大道至沙城大街段)
机动车道实施临时限制交通措施的通告
因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城中心街整治工程施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沙城中心街(永强大道至沙城大街段)机动车道实施临时限制交通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时间:2012年11月22日0时至2013年2月5日24时。
二、限制通行内容:限制通行路段机动车道禁止一切机动车通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轻型、微型载货汽车,摩托车及非机动车可以借道限制通行路段两侧的辅助车道通行。
三、相关机动车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按现场交通指示标志通行,服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2年11月16日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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