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温州市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3年度温州市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确保我市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血液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现就做好2013年度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无偿献血工作任务
(一)医疗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各县(市、区)无偿献血人次及总量与2012年相比呈正增长,努力实现全市无偿献血总人次与常住人口总数之比达到1.0%以上(按献血1次计算1人次),一次献血≥300毫升比例保持65%。
(二)医疗机构成份输血率达到97%以上,大力开展自体输血,使总量达到本地区临床输血总量的5%以上。
(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无偿献血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无偿献血的知晓率,力争城市居民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75%以上,在校青少年达到95%以上。
二、无偿献血团体募集时间安排
(一)市本级单位由市献血办统一安排预约时间,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生态园、市瓯江口新区由各区政府(管委会)开展宣传、动员、预约,由市献血办统一安排实施。预约时间分别为:市本级1月至3月,鹿城区4月至6月,龙湾区(包括市瓯江口新区)7月至9月,瓯海区(包括温州生态园)10月至12月,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月至12月。市各直属单位派出机构参加所在地献血。
(二)洞头县、泰顺县由当地献血办做好预约工作,由市献血办安排实施时间,市中心血站承担采血工作。平阳县、文成县由当地献血办做好预约工作,市中心血站瑞安分站承担采血工作。
(三)其他各县(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科学安排血液保障工作,制订无偿献血宣传、动员、预约工作计划。乐清市、瑞安市、永嘉县、苍南县等人口资源多、工作基础好的地区,要发展部分志愿团体、预约团体,承担市区部分血液应急保障,保证调往市区临床用血量不低于采血量15%。
(四)驻温现役部队、大中专院校的团体预约献血工作由市献血办统筹安排。部队要组织新入伍和转业、退伍的军人无偿献血。高校要组织在校学生在学习期间无偿献血一次以上。
实行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的一项重要指标。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宣传,转变观念,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确保我市临床用血需要。
附件:2013年度温州市无偿献血募集目标分解表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15日
附件
2013年度温州市无偿献血募集目标分解表
|
单位 |
献血人次 |
应急献血队伍(人) |
|
市本级 |
9189 |
1000 |
|
鹿城区 |
6500 |
800 |
|
龙湾区(包括市瓯江口新区) |
3650 |
500 |
|
瓯海区(包括温州生态园) |
5500 |
600 |
|
温州经开区 |
1350 |
500 |
|
乐清市 |
13800 |
500 |
|
瑞安市 |
14200 |
500 |
|
永嘉县 |
6500 |
400 |
|
平阳县 |
6500 |
100 |
|
苍南县 |
8500 |
300 |
|
文成县 |
1900 |
300 |
|
泰顺县 |
1700 |
100 |
|
洞头县 |
850 |
100 |
|
合计 |
80139 |
5700 |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温部队,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布时间: | 2012-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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