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溪街道招聘新居民专(兼)职协管员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新居民局关于招聘新居民专职协管员会议精神,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服务管理工作,促进“平安龙湾”向“和谐龙湾”跨越,按照《关于加强我区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将我街道新居民专职协管员招聘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新居民专职协管员招聘工作在区新居民局、区人事劳动局的指导和区、街道纪委的全程监督下,以街道为单位,由街道新居民所、派出所负责组织,组织办、劳动保障所、计生办等部门(科室)配合。
二、招聘原则
新居民专职协管员的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组织实施
(一)名额核定
男性(30 )名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原则上以户籍关系在龙湾区的下列人员,如有工作需要,可适量聘用区外人员,但一般不能超过30%。
1、热心从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服务管理的人员。
2、具有治安工作经验的村居、社区干部。
3、退伍军人。
4、应、历届大中专毕业生。
(三)人员条件
1、有志从事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为人公正、组织纪律性强。
2、无违法犯罪前科、无参加邪教活动。
3、熟悉群众工作,具有一定法律、政策知识。
4、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男性18-50周岁、女性18-50周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5、符合以上条件的复退军人、有驾驶等技能的可优先予以招录:根据工作需要;招录新居民兼职协管员等特殊岗位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招录程序
1、由本人向新居民服务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
2、由新居民服务管理所按招录条件组织考试或考核,考试考核合格后,上报流口大队审批确定;
3、拟招录的新居民专职协管员按照有关规定先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由新居民服务管理部门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协议,确定双方职责;
4、招录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16日——18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
(2)报名地点:瑶溪街道办事处(办公楼三楼312室)。
(3)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退伍军人需带退伍证等资格证书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街道报名点报名。报名时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同底彩色照片3张。
一个人只能到一个报名点报名,如重复报名,取消所有报名资格。
四、新居民专职协管员的报酬
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报酬按照基本工资、奖金、补贴福利、服装配备等内容核定发放,具体执行标准由区新居民局制定;聘用合同签订时,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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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te: | 2026/05/04 19:5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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