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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关于调整全区政务信息工作计分考核办法的通知

2013年03月28日 16:20:58来源: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字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全区政务信息工作计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务信息评分标准,为领导决策提供优质信息服务,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区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分范围

(一)区政府办公室各信息刊物采用的信息;

(二)经区政府办公室编辑、完善后上报市政府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的信息;

(三)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刊物采用的信息。

二、考核计分办法

(一)各街道、各部门的信息来稿被区政府办公室采用或综合转报后被各级信息刊物采用后计分。信息得分采取累计办法,即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刊物分别采用或经领导批示的,按标准给予累计计分。

(二)实行信息加、减分制度。根据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信息约稿完成情况,在年度考核时视情予以加分;对迟报、错报、漏报、瞒报信息的有关责任单位,予以扣分,具体见考核计分标准。

三、考核达标分数

具体见附件1。

四、考核计分标准

具体见附件2。

五、考核评比办法

(一)信息考核采取稿费制度,各街道、部门完成年度考核分的,按全分值(考核分+超额分)支付相应稿酬,每得1分,计5元,若各街道、部门没完成年度考核分的,将不发稿酬。同时,按照各街道、部门年终得分情况,经综合评定,评选出全区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一、二、三等奖(集体)(参评单位必须要完成年度考核分)。

(二)信息采用情况每月通报一次,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街道绩效考核分值由区考绩办根据《2013年度龙湾区街道考绩办法》确定,按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如得分相同则按信息报送数量进行排名。部门绩效考核分值为5分,按信息工作年终得分情况进行排名,年度信息考核第一名得基本分,名次每降1位,减基本分2%。

(三)一年中因突发性事件、重大信息迟报、漏报、瞒报或信息失实造成严重影响并被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通报批评或区领导批评的,不评选年度先进。

 

附件:1.考核达标分数

2.全区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计分标准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5日       

 


 

附件1

考核达标分数

单    位

考核分

单     位

考核分

永中街道

80

区审计局

60

永兴街道

50

区统计局

100

海滨街道

50

区环保局

60

状元街道

50

区安监局

60

瑶溪街道

50

区食药监局

60

高新区科技园管委会(蒲州街道办事处)

100

区商务局

30

温州空港新区管委会

80

区体育局

30

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

80

区旅游局

30

区公安分局

80

区新居民局

30

区发改局

100

区审管办

100

区经信局

80

区移民办

30

区教育局

100

区三产办

30

区科技局

80

区协作办

30

区民宗局

30

区城市化办公室

60

区监察局

30

区供销联社

30

区民政局

100

区金融办

80

区司法局

60

区海涂围垦指挥部

30

区财政局(国资办)

80

区温瑞塘河管委会

30

区人力社保局

100

区永昌堡管委会

30

区住建局(区公用事业指挥部)

80

区国税局

30

区城管与执法局

100

区地税分局

30

区交通局(区交通工程指挥部)

30

区工商分局

100

区农林局

60

区规划分局

30

区水利局

60

区国土资源分局

30

区海洋与渔业局

60

区房管分局

30

区文广新局

60

区质监分局

60

区卫生局

60

市交警三大队

30

区人口和计生局

60

区消防分局

30

 

附件2

全区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计分标准

类别

项     目

分  数

得分项目

动态信息

5分

政务信息

10分

专报信息

20分

市府办

信息快报、送阅信息、市府办上报省政府办公厅

5分

每日要闻-政务信息、市府办上报国务院办公厅

10分

专报信息

30分

获市领导批示的

30分

政府办公

选编信息

10分

昨日要情、专报国办信息、互联网信息专刊

30分

专供信息、专报信息、综合专报

60分

参阅件

120分

政务工作交流

200分

获省政府领导批示的

60分

昨日要情

100分

专报信息

200分

工作交流

500分

获国家领导人批示的

100分

加分

项目

如期完成信息约稿

10分

扣分

项目

迟、错、漏、瞒报紧急或重要信息受区领导批评的

-20分

迟、错、漏、瞒报紧急或重要信息受市级通报批评的

-30分

迟、错、漏、瞒报紧急或重要信息受省级通报批评的

-50分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5日印发 

[编辑: 张漫韵] 
关键词:信息 计分 考核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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