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湾港区工程 免征10年土地税
本报讯(记者叶德初通讯员陈中)昨日,记者从温州港集团获悉,温州港乐清湾港区一期工程土地使用税减免申请,近日获得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正式批复意见,同意免征土地使用税,乐清湾公司每年将可免缴税金约320万元,10年免缴税金高达3200万元,极大地减轻乐清湾港区一期工程开发建设及建成投产后的运营成本。
乐清湾港区位于“温台沿海产业带”的中段,北起乐清市南塘黄家里,南至黄华岐头山,接近瓯江口产业区,是一个建设中集港口运输、临港工业、现代物流、船舶修造和海上休闲旅游为一体的综合性深水避风良港。
乐清湾港区一期工程土地面积约53万平方米,全部由围填海形成。当前,乐清湾港区的开发建设已全面启动,按照实施计划,到2015年,一期南区(启动区)6个5万吨级泊位将基本建成,通区主干道和其他市政配套设施基本完善,国内外航线和货物喂给体系将初步形成,仓储和集疏散功能有序构建,吞吐能力将达2000余万吨。
[编辑: 陈静]
关键词:乐清 土地 工程 港区 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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