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关于周文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委决定:
周文辉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吴雪梅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书记(兼);
徐海严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书记、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书记(兼)、中共温州市瓯海中心区管委会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中共温州市瓯海梧白科技城管委会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陈帮良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委员、书记;
林荣华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梧白科技城管委会委员会委员;
王建和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利建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林海勇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委员、书记;
林国锋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陈普查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丁小峰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仙岩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叶美娟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考绩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王克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区政府监察举报中心)主任;
陈可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政法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项建顺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610办公室副主任;
何善杰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吴远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新闻中心副主任;
林东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委员会委员(保留副科长级),免去其兼任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胡鑫成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水利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周旭隆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洪凯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党组成员;
朱晓东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金剑欣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委员、兼任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委员、中共温州市瓯海中心区管委会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任世旁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水利局纪检组长;
许建宇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城市建设办公室党组书记职务;
姜小英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免去其温州市瓯海区妇女联合会主席、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职务;
陈云建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城市建设办公室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叶和昌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温瑞塘河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
周卢泽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铁路配套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
项秉义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牛山片区整治工程建设办公室党组副书记;
周建强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牛山片区整治工程建设办公室党组成员;
李渊同志任共青团温州市瓯海区委员会委员、书记、中共共青团温州市瓯海区委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季爱平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妇女联合会主席、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
免去朱永豹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中心区管委会委员会副书记、委员、兼任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委员、兼任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周克敢同志兼任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许陈亮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胡之豪同志兼任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郑晓亮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区政府监察举报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夏凯荣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吴会明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纪检组长职务;
免去林金伦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徐伟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商务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周向勇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金仁宁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联席会议办公室党组副书记职务;
免去贾建宇同志的中共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卓国林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中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副书记职务;
免去周金松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铁路配套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王芬同志的共青团温州市瓯海区委员会书记、委员、中共共青团温州市瓯海区委党组书记职务。
根据区委发〔1999〕121 号文件规定,陈帮良、林海勇、陈普查、丁小峰、项建顺、何善杰、吴远、李渊等8位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一年。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
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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