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扎实推进政府采购员工作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能,健全政府采购工作制度,日前,我区出台了《龙湾区政府采购员工作制度暂行规定》。对各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活动实行专人专管并全程参与。近期将确认的采购员名单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暂行办法对三方面提出要求:
一是明确政府采购员职责。要求各单位采购员在单位政府采购活动中坚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维护公正、规范的政府采购秩序,不得参与影响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的活动,提高政府采购服务效能和执行力。同时对我区政府采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我区的政府采购平台建设进行监督。
二是实行动态化管理。建立政府采购员数据库,采购员因工作变动离岗,所在单位应及时告知,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采购员因工作原因或不宜履行工作职责的,建议其所在单位更换采购员。
三是加强政府采购员考核。不定期对采购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各单位的采购员工作情况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对工作出色、表现突出的采购员给予通报表彰,全面增强采购员的用权履责能力。
[编辑: 邱林如]
关键词:工作 政府 采购员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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