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后不到半小时 两名逃犯栽在“警灯工程”
一名因非法集资两千多万元,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的全国通辑逃犯;一名因合同纠纷,被法院判决后,拒不执行的温籍逃犯,半小时内,相继被“警灯工程”擒获。
9月2日晚11时许,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星海派出所在滨海大道“警灯工程”岗亭开始设卡,并对过往车辆正常检查。
协警队员夏海培拦下第一辆七座小面包车,进行正常检查盘问,却发现司机神情慌张,并称驾驶证未带,只掏出一张身份证。但警务系统查询却显示查无此人。于是夏海培将这一情况反馈给执勤民警杨章样。随后,队员们对车辆进行了更为仔细的检查,结果在该车手套箱的隐蔽位置,发现了司机的驾驶证和身份证。当杨章样将信息输入警务系统,系统立即响起警报,并显示这是一名全国通缉逃犯。
经查实,该逃犯名刘某,50岁,安徽人。2010年至2012年,身在合肥的刘某,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2000多万元,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当地经侦大队立案调查,后刘某逃逸。
刘某落网后,又过了近20分钟,队员们叫停了一辆出租车,并在车上查获一名温籍逃犯。经了解,该逃犯蔡某、温州瑞安人,因买卖合同纠纷,被法院判决后拒不履行法定业务,今年3月20日被瑞安市人民法院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之后,蔡某潜逃至今。(通讯员朱朝华王辰)
[编辑: 陈静]
关键词:逃犯 一名 吸收 检查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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