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封闭管理断籀园小学捷径 城管:限期自拆围墙
昨天,一纸“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被贴在温州市区芳景大厦小区内。这张盖有市鹿城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公章的通知书,要求小区业主“自行拆除围墙”。对于城管部门的这个处理意见,芳景大厦业主委员会副主任陈先生说,拆除小区围墙没道理。
城管在小区内张贴通知: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昨天,记者在芳景大厦小区西面的旁门看到了这张通知书。原文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本机关于2013年9月5日对你(单位)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大士门芳景大厦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设立围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四)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自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自行拆除。
芳景大厦业主委员会副主任陈先生介绍,9月3日,鹿城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莲池中队来电话,请业主代表与学校方面协商解决籀园小学后门通道一事。当天下午,他与另外几名业主到了莲池中队,当时该中队中队长表达了这样一个意思:小区围墙是未经许可设立的,如果小区通道让学生通行,围墙可以不拆,否则就要拆围墙。
小区业主:
拆除围墙将激化业主与学校矛盾
有业主认为,籀园小学每天有2000多人次经过芳景大厦小区,有的车子甚至直接从小区内进出,影响了小区居民的生活。学校有其他的出入口,却强行要从小区通行,没道理。城管部门要拆除小区围墙,这个做法更不妥,将激化业主与学校的矛盾。
昨天,芳景大厦业委会贴出了一张新的通知:请小区内学生有需要从西面进入小区的,到业委会办公室办理“学生临时出入证”。业委会工作人员表示,这个证只提供给小区内的学生。今后小区保安将根据出入证给予开门通行。
城管部门:
小区是开放式的,围墙没合法手续
对于拆除小区围墙一事,莲池中队中队长杨介聪称,芳景大厦是开放式小区,意味着周边群众都可以进出。小区的围墙本身没有合法的规划手续,当时是考虑到治安问题,才建起了围墙,而现在业主在围墙上加锁,不让周边群众进出,不仅有违初衷,而且把消防通道堵死了。如果业主不让其他人进出小区,必须先取得围墙的合法手续。否则,他们将会同街道,予以强制拆除。
如果要拆,会拆哪段围墙?杨介聪说,按照规定,可以全部拆掉,但他们会先拆阻碍通行、消防通道的那一段。
规划部门:
这个小区建围墙确实未经审批
小区现有围墙的设立到底有没有经过规划部门同意?昨天,记者联系市规划局法制监督处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芳景大厦围墙的设立确实没有经过规划部门的批准。但他同时称,目前温州住宅小区的围墙经过市规划部门审批的极少,“可能一只手就数得过来”。
规划部门为什么不批围墙?该负责人解释,这个跟规划部门的理念有关,“规划强调共享,不能到处以围墙分割。从规划角度来看,一个住宅区的规模是很大的,小区内很多东西都要共享。而在温州,所谓的小区规模都是非常小,你圈一块,我圈一块,有时候一栋楼也用围墙围起来,造成通行、配套、共享都非常困难。”
该负责人表示,芳景大厦也叫信河街10号地块一期,二期在该小区的西面。在二期没建之前,如果小区在实际管理过程中有设立围墙的需要,同时能妥善处理好各种关系、不影响未改建区域的通行和设施的共用,实行一定的封闭管理也是合理的。但严格地从法律上讲,没有经过规划部门批准的,都可认定为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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