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一官员受贿275余万元被起诉
昨日上午,乐清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乐清乐成中心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常务副主任袁某受贿案。乐清法院联合乐清市纪委组织乐清国土局、环保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旧城建设办公室等20余家与建设有关单位近300名中层正职及班子成员到场旁听庭审。
袁某是乐清市乐成镇人,今年52岁。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至2012年期间,袁某在担任乐清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和常务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乐清市中心区多个工程项目的发包、施工、决算等方面给予请托人关照,多次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275万余元。袁某不仅受贿数额巨大,他还主动向他关照过的工程承建商索取贿赂,手段极其恶劣。
庭审中,袁某对自己犯下的犯罪事实基本没有异议,并表示自愿认罪。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将对该案择日进行宣判。
[编辑: 陈静]
关键词:乐清 乐清市 委员 建设 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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