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三轮车夫深夜遭断手 劫匪抢车伤人获无期
因囊中羞涩又借钱未果,安徽籍男子周某选择一条极端的“捷径”,向一名三轮车夫伸出贼手,同时酿成将其断手的惨案。日前,温州中院对这起恶性抢劫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周某无期徒刑。
去年12月7日夜里,瑞安某中学的保安像往常一样在传达室值夜班。10时许,一声凄厉的救命声从外传来,保安赶忙冲出,发现学校体育馆门口趴着一个人,左手被整只砍断,左脸也被刀砍伤。保安马上报警,并与警察在山边小路找到伤者的左手,和伤者一起送往医院。
经了解,伤者吴某系残疾人专用三轮摩托车司机,平时在瑞安汀田一带拉客。案发当晚,他与老乡在汀田某超市门口待客,一男子称要去当地一所中学,讲好价后他便载其前往。驶至目的地时,男子喝令其下车并亮出了西瓜刀。吴某意识到他要抢劫,情急之下拿出车上的扳手防身,不想男子穷凶极恶,接连几刀将其左手整只砍下,还造成其面部和右手不同程度损伤。随后,男子驾驶吴某的三轮摩托车扬长而去。
经法医鉴定,吴某构成人体损伤六级残疾。
警方在接到报案后立案侦查,调取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驾车逃跑路线一带的视频资料,最终确定其落脚的大致范围。同年12月14日,警方在瑞安塘下镇某简易房进行排查时,发现被抢的三轮摩托车,随即将正在家中做饭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抓获。今年36岁的周某是安徽籍无业游民,2008年曾因盗窃罪被判3年5个月有期徒刑。
经审讯,周某对犯罪经过供认不讳。他声称,家中拮据,妻子要求自己买辆三轮车谋生。因借钱无果,他萌生了抢劫念头。12月7日晚上,他抢得一辆三轮摩托车后,将其开回家,藏匿了作案工具,擦洗了车子和裤子,向妻子谎称车子是花2800元在路边买的。次日,为掩人耳目,周某对赃车进行了一番“乔装”,重新刷漆并贴上反光条。
法院认为,周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持刀抢劫致人严重残疾,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予严惩,且系累犯,应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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