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出台“十不准”规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
严把换届廉政关戴上纪律“紧箍咒”龙湾新闻网讯 近日,龙湾在明确换届选举“十条禁令”的同时,又出台了机关工作人员“十不准”的纪律规定,给那些意图采取不正当手段竞选村干部的人戴上了“紧箍咒”,也给机关工作人员提了个醒,在党纪国法面前当自律。
据悉,浙江省村级组织换届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状元街道作为我市唯一省里直接联系的试点单位,目前已完成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下一步,状元街道将有条不紊地推进村委会、村经社、村监会换届各项工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我区发布了《关于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的公告》,明确了换届选举的“十条禁令”,给那些意图采取不正当手段竞选村干部的人戴上了“紧箍咒”。但还是有一些人为绕开“十条禁令”,通过亲戚朋友和各种关系,千方百计的拉拢机关工作人员帮助其参与竞选,严重扰乱了换届选举的正常秩序。
针对上述问题,我区率全市之先,出台机关工作人员“十不准”纪律规定,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规定要求全区机关工作人员在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中不准插手街道、村政务,干预或幕后操作换届选举工作;不准进行任何不利于换届选举的鼓动、游说、拉选票等非组织活动;不准故意制造事端,挑动、纵容、支持、组织党员群众无理取闹;不准利用工作之便,为亲戚或朋友造势,误导党员、群众,激化矛盾;不准隐瞒、挑拨亲属或党员群众越级上访,扩大事态,造成不良影响;不准以任何借口推诿工作责任或敷衍塞责;不准接受任何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有关的财物和宴请;不准发表影响换届选举的不正当言论,制造和传播干扰换届选举工作的“小道消息”;不准伪造事实,篡改选举结果,或者以威胁、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工作;不准为候选人通风报信等违反保密纪律行为。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机关工作人员,一律先行停职审查,再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违纪的,追究其党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疏于管理、问题严重的单位,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朱景所 楠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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