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将开始
网报时间:10月10日至17日温州市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网报时间为10月10日至17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22日至23日。
根据规定,户籍在本市或人事档案挂靠本地人才交流中心且符合相关认定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市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是指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历届毕业生。已获浙江省统考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的人员和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不属于本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申报对象可登陆温州市教师教育院网站www.wzpx.cn查阅《温州市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申报。现场确认地点的安排为,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教师资格的人员,将申请材料直接送至温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鹿城区惠民路光明桥审批中心大楼)综合窗口统一受理确认。其他申报对象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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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孩准生证首接责任制
流动“准爸妈”可就地办理
一孩生育服务证首接责任制,为流动中的“准爸妈”带来了便利。记者昨日从市人口计生委了解到,今年1-7月,全市共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证(准生证)997个,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
根据新规,凡是离开户籍地持有现居住地《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都可以在现居住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同时,对于流动育龄夫妻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受理地可依据当事人的承诺,为其办理生育服务证。
另外,流动人口二胎生育证仍要回户籍地审批办理。孙余丹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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