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留的房子不想被拍卖 温州三姐妹策划虚假诉讼
姐妹之间为何诉诸公堂?近日,鹿城公安分局通过侦查,查出了一桩民事诉讼案件中的猫腻。10月9日,温州市区陈某姐妹三人虚假诉讼案被依法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事情的起因还得从一起民事借贷案件说起。陈某,今年37岁,原本与丈夫王某一起经商,由于经营不善,欠了一大笔钱。2010年6月,债权人徐某向法院起诉陈某夫妇偿还借款46万元,同时申请保全陈某名下的一套房产。与此同时,另有几名债权人也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陈某偿还借款,合计人民币80余万元。
由于陈某夫妇无法偿还所欠债务,2011年4月,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拍卖或变卖陈某被查封房产的执行裁定,陈某数次申请复议均被法院驳回。
房子是父亲留给自己的,却要被拿来还债,陈某思来想去很不甘心,于是找到自己的大姐陈甲和二姐陈乙一起商量。三人一合计,想到了一个办法。2011年7月,陈甲分别作为原告和母亲郑某的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偿还借款45万和30万元。这样的话,即使房子拍卖,还可以从中“分一杯羹”。
在法庭的调解下,双方很快达成协议,陈某愿意偿还75万元的债务。原本以为一切都天衣无缝,却不想陈某姐妹间的官司引起了其他债权人的注意。随后,有债权人向检察院进行了举报。今年6月,检察院查阅案卷时发现其中有虚假诉讼嫌疑,后依法将案件移交给鹿城公安分局处理。
民警通过数月的侦查,逐一核实每一笔借款的真伪,发现其中一笔20万元的款项存在问题。经审讯,陈某三人承认了合谋虚假诉讼的犯罪事实。据陈某供诉,父亲去世时,留下两套房子,其中一套过户给了母亲,另一套当时过户给了自己,由她分别给两个姐姐30多万元作为补偿。按照规定,还需要给母亲留有份额,因此当时为了应付公证,她将20万元存在母亲郑某的银行账户上。房产过户后,她已经取走了这20万元。这次,姐妹三人在商量时,想到了当时做公证用的20万元,为了骗取法院的文书,三人合谋做了虚假诉讼。
事后,陈某姐妹三人因分别涉嫌妨害作证罪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已依法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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