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新居民接受再教育 或可获补助3000元
昨天,温州市出台《关于加强新居民学历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均可报名参加学历教育培训,按时修完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每人给予补助3000元。
根据意见,在我市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凭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并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新居民均可报名参加学历教育培训。培训依托温州城市大学、各县级学院及市县级广播电视大学、网络远程大学及符合条件的其他教育阵地开展。
记者了解到,成人中专学制为1年半,大专、本科学制2年半。学习通过在职业余进行。成人中专毕业颁发省教育厅统一验印的中专毕业证书;成人大专、本科,执行招生学校教学计划,按招生高校教学计划参加学习,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专科或本科学历毕业证书。
按时修完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每人给予补助3000元。获得高级技能职称、国家发明专利或取得两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的首位发明人、温州市拔尖人才、市级以上荣誉的人员,给予全额补助。同时,培训学校将给予各学员10%以上学费减免。另外,学校将建立奖(助)学金制度,专门用于奖励(补助)学习成绩优秀和家庭有特殊困难的新居民。新居民所在企业可适当给予学费补助。
[编辑: 陈静]
关键词:居民 教育 新居 补助 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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